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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把这件事立了典型,之后再没有出现过擅自走出救助点的人,但救助点内的气氛也降至了冰点。

某天一个住在八区的中年男人工作回来,却发现家里唯一一瓶纯净水不见了。

他的情绪直接崩溃,抓起菜刀衝出家门见人就砍。

在大家情绪稳定的时候,看见这种疯子都会躲着走。

可现在的救助点就像是一个火药库,随便一点就能炸一片。

被他砍伤的人起了凶性,一群人一拥而上,直接将那男人活活打死。

治安队到来时,躺在地上的男人脑袋都扁了半边。

就在治安队清理男人的安置点时,谁都没有注意到,一个瘦小的孩子借着人群的遮掩,钻进了属于那男人的一堆东西里。

孩子根据自己刚刚看到的画面,凭着记忆从两层褥子中间扒出了一瓶水。

可能就是那个男人没找到的水吧。

这件事并不是个例,突然行凶的疯子不止他一个,仅江暮云听过的,就有三回。

而且不管那个男人被偷水的事是不是误会,都改变不了敢在白天犯罪的人越来越多的事实。

渐渐的,不到迫不得已,人们连自己的安置点都不敢轻易离开了。

哪怕大家手上的东西越来越少,工作登记处的人却也总不见多。

工作回来发现家被偷了的事,已经出现了很多次。

未必是家里被搬空了,可能只是少了几块煤、几件衣服,但在各类物资都极度匮乏的现在,也足够让人崩溃。

有时候官方就算把人抓到,东西也早就进人家的肚子里,或是被消耗掉了。

能干这种事的人都是一穷二白破罐子破摔,让赔也赔不出什么。

官方为了安抚失主情绪,只能先发放积分补偿损失,然后再把犯人送去服刑,用劳力补回欠官方的这笔债。

还有运气更差的大多数失主,他们连贼都找不到,亦或者找到了也没法定罪。

人家就是看准了监控盲区,失主找到治安处,治安处给查了监控也抓不住人。

现在审判的程序是简化了,但对证据的要求却更高了,想只看穿着身形,或是仅凭失主指认就给人定罪,那是不可能的。

除非是现场把人给逮住了,不然想要回东西或是给对方定罪,就只能看证据。

要么监控录到了那人的正脸,而且在物品失窃的时间段内,有且仅有该嫌疑人进入过失主的安置点。

要么就是在锁定几位嫌疑人之后,在某位嫌疑人那里发现了失窃的东西。

失主还得证明那东西原本确实是自己所有。

这些条款在断电之后没多久,就变成了正式文件,贴在了救助点各个角落,直接导致江暮云他们只能往脸上抹灰,再也不敢戴着口罩出门。

因为现在出门的时候把脸蒙上的人,一律都会被默认为是意图不轨怕被监控拍到。

其引人注意的程度,比白白净净一脸肥羊模样都高。

好在江暮云之前囤了不少带包装的廉价湿巾。

这会儿拿出来一人分一包,白天把脸抹脏了,睡觉之前擦一擦,省水又舒服。

这些条款会出现,还是因为救助点内多出了一批「职业抓贼人」。

没有证据就製造证据,多抓几个就是暴富之路。

在这些条款出现之前,就已经有一批「职业抓贼人」被证实为污衊他人。

作为处罚,他们直接被救助点驱逐,转送特殊监狱了。

这样的条款遏制住了「职业抓贼人」的风气,但也给治安处添了不少麻烦。

比如监控没有拍到嫌疑人的正脸,失物也早就被毁尸灭迹,没有确切的证据,失主只能自吞苦果。

这谁能情愿?

不情愿,那当然会有人闹。

如果是平时有人闹起来了,可能还会有个主任、负责人出来安抚一下,和群众温声细语的讲道理。

可现在是什么时候?

要不是考虑到断电后救助点内的情况,按从前的规定,丢个几块煤一隻碗的,治安处连监控都不会给你查。

一天天的正事都忙不完,一个人恨不得掰成八瓣用,哪还有功夫跟闹事的人温声细语、好言相劝?

监控查了人也找了,没有证据,难道要看谁可怜就听谁的话吗?

再闹就按妨碍公务处置,该罚款罚款该驱逐驱逐。

这样强硬的态度吓退了一批人,但也有人看不清现实,觉得自己只是嘴上说说求个公道,又没动手,官方不可能拿自己怎么样的。

于是一张张罚单被送到了这些人手里。

交不出罚款,就用劳力抵债。

但是这种劳力抵债的工作地点,可就不在救助点内了。

毕竟救助点内的普通岗位有限,官方还得留着给群众呢。

可现在救助点外面是什么情况,看之前的传言就知道了。

断电之后最先被送去监狱的那批人,听说直接就被冻死在路上了,到现在都没声没息的。

谁知道他们这些用劳力抵债的人能有什么待遇。

万一也被悄无声息地冻死在外面呢?

其实官方把人送去救助点外参与劳动,运输成本都比那些人的劳动价值高。

可官方不在乎。

他们设立这个制度的目的又不是缺那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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