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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决定把她……」

秦霄眼神冷漠,「嗯,她好歹有几分姿色。」

江挽彤感觉自己的心拔凉拔凉的,秦霄竟是如此狠心之人,那他以后会不会对自己也……

不过转念一想,也没别的办法,只有这样才能救江家,要怪就怪江挽云命不好。

却说江挽云从银楼出来后,直接就回了铺子。

她把江挽彤叫来的目的便是让秦霄不得不向江挽彤交代他想做的事。

她猜测江挽彤与秦霄之间必定不像表面上感情那么好,不然夏月也不会说秦霄会收通房。

若是江挽彤不知道秦霄私下见江挽云的事,到时候以为是江挽云勾引的秦霄,带人来奶茶铺和麻辣烫店搞破坏什么的,可就让人头疼了,不如直接让秦霄去把江挽彤哄好,免去这一麻烦。

当然了,若是江挽彤和秦霄因为此事而起争执,那就更好了。

但江挽云也知道,秦霄必定不会善罢甘休,肯定是对她有所图谋,未免将来秦霄狗急跳墙,她还是得早点去找两个护卫才行,正好店里也缺人手。

秦霄给了她八两银子加一些首饰,折合下来有二十几两。

下午时分天突然下起了大雨,街上的行人少了许多,店里的客人也少了些,离天黑也没多久了,江挽云数了数麻辣烫店今天的收入,刨除成本,也有三百多文。

她让杨槐去套马车,准备早点关门回家了。

这时秋莲冒着雨从正街跑来了后街,脸色急切道:「小姐,你让我留心的事儿,我今天有发现了。」

杨槐刚把马车拉过来,问:「什么发现?」

江挽云也停下收东西,示意秋莲进来说。

秋莲抹了把雨水道:「今天店里来了一个客人,这人昨天也来过,因为他下巴长了颗大黑痣所以我有印象,他每次来都要把每样吃的都看看,还会打听一下是什么做的,我觉得这人不是来偷师的就是来干嘛的。」

江挽云想了想道:「也许那人这几天就会有动作了,你每天都把后门的门口撒点碳灰,还有门把手上也抹点灰。」

秋莲道:「可是后门不是有把大锁嘛,没有钥匙,那门一直关着的没人进出。」

杨槐反应过来道:「肯定是有人有这门的钥匙要进来捣鬼。」

秋莲惊呼一声,捂住嘴,有点害怕道:「啊……好吓人啊。」

杨槐自告奋勇道:「要不我晚上留下来,在铺子里打地铺,一定把这搞鬼的人当场抓住。」

江挽云道:「那倒是不用,黑灯瞎火的,万一对方带了凶器的。」

秋莲也道:「对,太危险了。」

这时一直没发言的夏月道:「奴婢倒是有一主意。」

几人都看向她,江挽云示意她说。

夏月道:「奴婢曾经听江二小姐提起过一种西域来的染料,这东西若是粘上衣服或者皮肤就很难洗干净,它湿水的时候是看不出什么来的,若是干了,就会泛起萤光,在黑夜里尤其醒目。」

江挽云道:「你的意思是,我们找来这种染料,加水涂抹在门把手等地方,那人就粘上之后,我们便可凭此认定他。」

秋莲拍手笑道:「哇,夏月和小姐都好聪明啊!」

杨槐道:「这东西哪里有卖!我这就去买!」

夏月说了个店铺名字,杨槐赶紧驾车出发了。

他回来得很快,不一会儿就提着一个小罐子进来了。

「这东西还挺贵,这么点就要几十文钱。」

几个人来到奶茶铺,用东西粘着染料与水和油混合,防止它干得太快,而后涂抹在门把手上。

涂抹完后收拾了东西关铺子回家。

到家时候已经天快黑了,今天下雨,天儿有些冷,陆予风见她回来了赶紧拿了外套来给她。

江挽云吸吸鼻子,一边套衣服一边道:「这天儿变得真快,周婶买的菜拿来了吗?」

陆予风道:「在厨房呢。」

上次那条蛇江挽云做了红烧,吃着有点像黄鳝,陆予风则拒绝食用,儘管它已经成了一盘菜,也抹去不了它带给他的心理阴影。

江挽云呼了口气,嘆了一声,「唉,果然只有回家做饭的时候才是一天最轻鬆的时候了。」

托周婶今天帮忙买了猪蹄莲藕回来,陆予风已经把饭蒸上了,还把莲藕处理好了,只等她回来下锅煮就行。

猪蹄可比大肥肉便宜多了,很多人嫌弃它的毛难清理又没二两肉,烹饪起来也不方便。

江挽云很好这口,前世围绕猪蹄可出了好几期美食视频。

四个猪蹄白白嫩嫩地躺在盆子里,先用火钳夹着在火上烤烤去毛,再剁成块儿,清洗干净后冷水下锅,倒一点黄酒加老姜进去焯水。

捞出来后又清洗一下,放进锅里,放入大蒜老姜盐巴等作料,大火焖煮半个时辰,再倒入莲藕。

这柴灶的火大,煮东西也快,很快整个厨房都瀰漫着浓浓的肉香。

她早就想吃猪蹄了,待揭盖后,撒上葱花,先给周婶装了一碗让陆予风送过去,剩下的装了两大碗。

陆予风吃饭很斯文,也或许是他不怎么干活,饿得慢,江挽云忙活了一天早就饿了,一个人吃了大半。

吃完饭陆予风去洗碗,江挽云先去屋后洗澡。

她经过周婶同意后找人来在屋后的屋檐下修建了一下简易的洗澡间,还挖了个厕所,从此告别木盆洗澡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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