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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隔壁的小书生 作者:少地瓜

老两口只得两个女儿,如今早已嫁人,常年只老夫妇二人安静度日,天长日久,难免寂寞。

因常有人入山游玩,走得累了就要讨碗水喝,那夫妇二人就顺便将前半个院落开闢成茶馆,每日早晚烧水烹茶,以供往来有人歇脚解渴,也沾点人气,与人说说话乐呵乐呵,聊以度日。

这店主人却编得一手好竹器、酿得一手好酒,奈何在本地无人欣赏,难免郁郁寡欢……谁知偏在今年遇到廖雁这个识货的,大有知己之感。

两人虽然年纪差了好几轮,但难得竟一见如故,说天侃地好不热闹,那老汉爱煞了廖雁潇洒肆意,还不爱要酒钱。

「不怕小哥笑话,老汉我年轻时也想过闯荡江湖哩,」老头儿咧开少了一颗牙的嘴巴,乐呵呵道,「只是阴差阳错,终究还是在这里过了一辈子。」

他虽然已经快到六十岁,但依旧耳聪目明,两隻眼睛里时刻闪动着光彩。

似少年人般活泼。

此言一出,那婆婆就捂着嘴巴笑起来,又拍打着他的胳膊道,「就你这样,却哪里闯荡得了江湖!」

说着,又给廖雁倒茶,指着老伴拆台道:「他怕痛哩,怕得很。」

老头儿有些不好意思,小声嘟囔道:「你这人真是有趣,谁不怕痛呢?是吧,小哥?」

这一带山上全是茂盛的竹林,山风又盛,刷拉拉的风过竹林声几乎一刻不停。

看着眼前这一幕,听着耳畔迴荡的刷拉声,廖雁忽然有种陌生的情绪。

他点点头,很认真地回答道:「是呢,人都是怕痛的。」

不去闯荡江湖,也没什么不好。

这对老夫妇十分好客,廖雁来得勤又话多,两边很快熟悉起来。

老两口的日子很是清贫,每日粗茶淡饭,但老太太的身子骨很硬朗,手也很巧,简单几样菜蔬也被她料理得整整齐齐清清爽爽。

一道清炒笋片,便如同浓缩了整段春日一般。

有时廖雁喝得酩酊大醉,便懒怠下山,直接在人家家中宿一夜。

他也不白住,每日都帮着挑水劈柴,顺便扫扫被风吹落的竹叶,竟罕见地能沉得住气了。

直到此时此刻,廖雁好像才终于觉得这座令无数人心嚮往之的府城可爱起来。

本来么,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人爱就有人恶,可能江南水乡对世上绝大多数人而言是毕生所求的梦境,但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人生匆匆一站。

不过没有钱,总归不是长久之计。

他是个吃软不吃硬的,若人家追着他要帐,惹急了只管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可眼见着那酿酒的老汉家境也不是多么富裕,还总不要自己这个「小友」的酒钱,廖雁自己心里先就过意不去。

他年轻力壮、有胳膊有腿儿的,没道理还要一对老头儿老太太养活。

嗯,怎么搞点钱来呢?

这个可太简单啦。

于是南京城内的贼窝就遭了秧。

江湖客们的收入来源往往相当简单且有限,具体到廖雁身上,基本就只剩下黑吃黑这一条路。

他做这个真是驾轻就熟,堪比撂在岸上干渴许久的鱼儿终于回到水中,难得舒爽。

他的眼睛简直比草原的苍鹰还要锐利,只需往街上看似随意的逛一圈,就能准确叫破哪个是扒手、哪个是拐子。

用他的话说就是:每个人的味道都不同,那些人身上飘着的就是赃款的味道。

香着呢!

于是当天夜里,他就顺藤摸瓜直捣黄龙,如入无人之境,犹如砍瓜切菜般一个人干掉了一群,黑吃黑真的不要太爽。

廖雁彻夜未归,山中老汉以为小友今天有事没来,不禁黯然;白星和孟阳则以为这厮又去山上讨酒吃……

第二天一大早,他右手的麻绳上拴着一溜儿贼,左手则捏着厚厚一摞口供,全都是这伙人熬夜交代的。

不交代不行啊,恶人还需恶人磨,原本这些贼都是陈年惯犯,觉得自己完全是南京城一霸,这就够恶了!谁能想到呢,这平地里蹦出一头活驴来,一个人就把他们一群人干翻了!

众贼都断胳膊瘸腿儿地躺在地上哼哼了,这厮连油皮都没层破一点!

个别贼业务范围比较宽,相对眼界更宽一点,一看廖雁断人手足的熟练劲儿就是心头一凉:他娘的,这不是传说中的折翅雁吗?

之前就隐约听到风声,说他好像不久前曾在绥山州出没,送了黑风镖局好大一个人情,怎么忽然又跑到这儿来了!您老人家是塞外猛禽,就在自己家门口一亩三分地儿活动不好吗?串什么门子啊!

大概这就是缘分来了,躲也躲不掉吧,当日在衙门轮值的还是当天抓到廖雁当街烤鱼的衙役。领头的叫李虎,两人一打照面,表情都微妙起来:

怎么还是你?

原本大家见廖雁这个阵仗,还以为怎么样了呢,都本能地严阵以待起来:没办法,折翅雁在江湖上的名声毁誉参半,前儿还明知故犯烤我们的锦鲤吃呢,谁知道这厮会不会突然发疯?

有个小衙役比较眼尖,往廖雁身后那一群鼻青脸肿、吊着胳膊拖着腿儿的人脸上一扫,竟还能勉强从这一张张面目全非的「丛林」中识别出几个熟面孔。

「李头儿!」他隐晦地拽了拽前头李虎的衣角,朝一个方向努了努嘴儿,压低声音道,「那不是上月刚来过的王老狗吗?还有青皮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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