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没胡说呢,瞧,这是那个大哥哥给我的糖,说是啥巧克力,爱云姐和婶子也在旁边,是他们让我喊林二叔回去的。」虎子不服气极了,嘴巴翘得高高的,都能挂酱油了,手掌向上,露出一路以来都牢牢抓着的巧克力。
这年头巧克力的包装没有后世那样精緻,反而有些朴素,但是上面印满外文,一看就不便宜。
「你说什么?」林建志擦汗的手一顿,眸中闪过一丝迷茫,难道虎子说的是真的?
「开着小轿车回来的,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呢,本来想多看看多摸摸,但是一群人围着,爱云姐只叫了我来喊叔你,我就来了。」虎子一边说着,一边拍了拍胸脯,满脸自豪。
闻言,林建志抓着虎子又问了几句,见不像是说谎,便连忙抓起脱在田坎上的上衣,往村子的方向跑去,镰刀和背篓都忘了拿,还是虎子帮他给捎上了,其他人面面相觑,犹豫几秒也纷纷跟了上去。
有热闹不凑,白不凑,再说了,这可是大新闻!
林建志脚下生风,跑得直喘粗气,刚到自家不远处就看见前方围了一群人,里三层外三层,简直是水泄不通,而在一片人头当中,他瞧见了虎子口中的那辆小轿车车顶,黑沉沉的,在大白天格外亮眼,想忽略都难,这会儿就停在他家正门口。
「你说这林爱云咋这么好的福气,前脚刚去城里,后脚就领了个这么有钱的男人回来!」
「你长成她那副狐狸精样也可以。」
「嘿,酸了你,只可惜咱没她那好命,啧啧,刚才瞧见没,她身上穿的那件蓝裙子,又滑又亮,好看死了,见都没见过。」
林建志听着附近传来的七嘴八舌的议论声,心里五味杂陈,平復了好一会儿,才狠狠撞了一下刚才那说酸话的婆娘,径直往前走去,那人被撞的差点儿摔在地上,下意识地就要破口大骂,但是一抬眼认清那人,就讪讪闭上了嘴。
在背后嚼人家女儿的舌根,还被抓了个正着,别提多尴尬了。
「建志,你回来了?你媳妇儿他们回来了,还带回来一个小伙子,赶明有空上我家一起来喝酒。」
闻言,林建志一看是与自己平时交好的弟兄,便点了点头,胡乱应了一声,就推开院子门往里面去了,走到一半,又回头挥手道:「散了散了,有啥好看的。」
「好嘞好嘞。」
有些人嘴上答应的好好的,可是脚下却不肯挪动半步,甚至还往前又挤了挤,踮起脚尖想再看看那个从未见过的俊小伙。
「……」
林建志无法,只能继续往堂屋里走,堂屋的大门敞开着,他一进屋就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正背对着他给张文华倒水喝,不知为什么,他脑子里闪现过两个字——狗腿。
「爹。」林爱云正端着切好的西瓜往外走,她是第一个看见林建志的人。
「回来了?回来了就好。」林建志收回视线,看向面前几个月没见的女儿,又疑惑道:「不是说在你小姨那儿干的好好的,想晚点儿回来吗?」
听见这话,林爱云眸光闪了闪,心虚地移开视线:「有些事情要处理就回来了。」
这时,旁边响起一道低沉的嗓音:「叔叔好。」
林建志转头看向声源,对方比他高了半个头,身上穿着简简单单的白衬衣和黑西裤,勾勒出修长的身形和劲瘦的腰身,眉眼冷峻,面部线条干净利落。
脚上穿着锃亮的皮鞋,手腕上还戴着一块低调的手錶,整个人看上去贵气十足,一点儿也不像这村里的人。
「叔叔累了吧,快坐下喝杯水。」萧城自然注意到了对方好奇打量的表情,他装作没看见,转身又给林建志倒了杯水。
林建志将视线落在张文华身上,似乎在问这一切是怎么一回事,后者只是使了个眼色让他先坐下,他一向听媳妇儿的话,愣了愣就乖乖坐在了椅子上,下一秒手边就多了一个装满水的杯子。
这时,上完厕所回来的林文康从外面走进来,嘴里还喊着:「城哥,让你那朋友进来坐吧,外面怪晒的。」
说完,看见林建志,又噤声,半响才张口喊了声「爹」。
「是啊,车里温度本来就高,周金中暑了怎么办?」而且他坐车里,别人看他就跟看动物园里的猴儿一样。
林爱云放下手里的大碗,走到萧城身边开口道。
「我去叫他。」萧城摸了摸鼻尖,他刚才就叫过,是周金自己不进来,明明是他第一次上对象家里,他还没怎么样呢,反而周金比他还扭捏,真是见了鬼。
「好。」林爱云点了点头,又喊林文康跟萧城一起去,才鬆了口气,谁知道一转身就对上了自家老爹的死亡眼神。
「谁来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儿?」林建志咬牙开口,但是又觉得语气太过严肃,于是便放软了腔调补充道:「他是谁啊?怎么都说是我女婿?」
林爱云不开口,搬了把椅子坐到张文华的身边,她知道一旦张文华点头后,就会帮他们搞定林建志。
果然,张文华先是拿竹籤挑起一块西瓜餵进嘴里,点头讚扬道:「爱云,你这个切西瓜的法子不错,不用弄脏手,还不会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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