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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分别在北京和上海开了两家金氏粮油门市部, 他的生意终于打进华国最繁华的城市。为此他已经好几个月未曾回家, 哪晓得昨儿一回来就看见她跟人压马路。

呵, 那劳改犯眼睛就没从她身上挪开过,要不是青天白日的, 是不是也要学电视里的方展博?

就他,也配当方展博?丁蟹还差不多。

「老闆?」

金珠回神,继续盯着电视看,巴不得方展博快些弄死丁蟹,他比谁都痛快。

「老闆, 这东西……您看……」他指指墙角一溜儿的各地特产,又指指隔壁,不知东西还送不送。

「怎么不送?老子亲自送。」

***

另一边,林凤音虽对铜钱巷的房子心动,但终究没经验,不敢轻易下决定,想着还是咨询一下张文顺再说。

谁知第二天中午,张文顺居然亲自上门了。他没再穿满身机油的工作服,而是一条清爽的牛仔裤配文化衫,头髮短短的跟大学生一样精神,令人眼前一亮。

「呀,张哥来了,快屋里坐。」

这几天秧苗发绿,虫害也多,老两口回村除草打药,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在。张文顺也不进里屋,只站在院里,掏出一张纸条:「我昨晚问了下,我二姨家刚好有两间临街房租要出租。」

他犹豫一下,「但位置尴尬,在巷子里入口第三家,距离不远不近,也不够热闹……」

林凤音却已经非常感激他了,递上一碗冰镇酸梅汤,「先解解渴。」

张文顺接过,尝试着喝了一口,「嗯,不错,酸甜适中,乌梅量掌握得不错。」

林凤音轻笑,「不错不错,遇到个懂行的,再赏一碗罢。」

寡妇门前是非多,为了摆脱上辈子「水性杨花」的名声,她都儘量避免跟异性开玩笑。此时笑语晏晏,眉目弯弯的模样,张文顺竟是怎么看也看不够,看着看着心跳加速,面红耳赤。

「在哪儿呢?」

「嗯?」

「我问张哥说的铺面在哪儿。」

张文顺这才递过已经捏得汗津津的纸条:「县医院正对面,叫铜钱巷,铁门上写着字,房东姓王,是我姨妈,你去了叫王姨就行。」他挠挠头,感觉手心的汗更多了。

对面的人儿却「噗嗤」一声笑出来,娇俏得仿若山间黄鹂。

张文顺愈发不自在,这是怎么了?他的局促有这么明显?

林凤音眼睛亮亮的,「我昨儿也正好去到那家,咱们这叫啥……」

本来想说「英雄所见略同」,可张文顺却接口道:「心有灵犀。」

这回,林凤音也红了脸,不好意思看他。心里有种她不敢细想的衝动,这种感觉于她是非常陌生的,因为她两辈子从未体会过。

「我本来应该陪你去的,可她这人挺古板,万一适得其反……」张文顺看着她通红的脸颊,已全然感觉不到天气的炎热,心里只剩临出门前小徒弟们说的话——「什么时候把林姐娶回家啊。」

是啊,什么时候才能够啊?

他也想问问自己。

林凤音忙点点头,表示理解。「进屋坐吧,再晒就要中暑了。」那脸红得大西瓜似的,居然纯情得有点可爱。

小陶在门口,大夏天里居然感到一股凉气,默默往旁挪了两步,心道:我的林姐诶,你是我亲姐!从昨儿回来,你们这是第几次孤男寡女了?

昨儿才压完马路,今儿又上家眉来眼去,那要去了没人的地儿,还不得……可怜老闆还不知情,火急火燎赶回来却眼睁睁看着俩人……唉!

找回妙然,老闆整个人好不容易活泛起来,这半年忙着全国各地开拓市场,金氏粮油是打出知名度了,可看中的肉却被别的狼叼走了。

呸呸呸,就这劳改犯算啥狼,顶多是条狼狗,见到真狼只有夹尾巴的料。

「老闆,咱们回去吧,改天再……咦,人呢?」

金珠早已大跨步进了向家门,几乎是用「踹」的力度推开堂屋门,阴沉沉看着孤男寡女。

林凤音一愣,「金……金老闆?」以为是风把门吹开,心里还纳闷,夏天的风也这么大吗?

张文顺却率先起身,伸出手笑着招呼:「你好,又见面了。」

金珠挑眉,看了看他的手,懒得与他握,而是看向女主人:「鸭蛋没在?」

林凤音看看墙上挂钟,上午十一点,怎么可能在家。总感觉他是无话找话,或者醉翁之意不在酒,鸭蛋只是他的幌子。

「孩子还在学校,先坐一下吧。」张文顺再次主动招呼,脸上是温文尔雅的笑,可内心只有他知道。

他是男人,而且是心思细腻的男人,金珠进门的一瞬间,他就嗅出些微的不同。可到底是怎么不同,他又说不上来,只知道来者不善。

金珠闻言,心里愈发恼怒,哼,「孩子」,你孩子吗?你倒是自来熟!

可生意人的素养让他做不出随心所欲恶语相向的事,只是黑着脸,眼角都不动一下,把满手的东西「摔」桌子上,「给他的。」

林凤音忙客气道:「谢谢您,他一孩子哪吃得完,这也太多了。」小山似的堆了一座,全是金光闪闪的高级包装,有几个还从「山顶」滑落,掉地下去。

张文顺弯腰,顺手捡起。

山东阿胶?那是补血止血,养容美颜的好东西,鸭蛋需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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