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只是本能一样在求救。

甚至不知道对方,是他痛恨的、想杀死的吸血鬼。

亚当的脸色瞬间难看起来。

在月笙还没有动作的时候,他便上前一步,考究的皮鞋用力捻上了那人的手背。

「拿开你的脏手!」亚当从来都温柔的声音带上了怒气,「你也配碰我太祖母的裙摆!」

月笙额角抽搐了一下,忽然开口:

「把他送到我房间。」

所有人都愣了一瞬间,尤其是亚当,惊诧地看了月笙一眼:

「您需要如何折磨,告诉我们就行了,只是一个骯脏的人类,不需要您亲手来。」

月笙忽然勾了勾嘴角:「不,我就爱亲手。刚苏醒,练练手。」

亚当恍然大悟:「明白了,我这就去准备。」

他指挥着这两人又将那地上的男人弄了回去。

「我会让人给他清理干净,并且用最好的药物吊着他的命,您有什么需要儘管吩咐就好。」

亚当是个非常不错的管家,又很孝顺。

月笙努力接受着这个看上去比自己还要大好多岁的成年男人叫自己的太祖母,点点头:

「快点,越快越好。」

她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深深吸了一口气,才发现自己将手掌心都掐出血来——

指甲太长真不好。

之所以掐这么重,是馋的,饿的。

她觉得刚刚在外面的时候,她若是不忍耐,真的会控制不住趴在地上去舔流在地上的鲜血的……

她看向手心,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復原,不出片刻便完好如初。

月笙伸了个懒腰,站在窗边,看向远处黑色的森林,懒洋洋到:

「好了,讲讲这个世界的故事吧。」

这座森林已经被吸血鬼占有了几百年,没有人类敢进入。

只有一些企图屠龙的愚蠢勇士才会进来,当然,没有人能出去。

至于血猎,大多数是猎杀混入人群中的吸血鬼。

大部分普通吸血鬼都是惧怕阳光,惧怕饥饿,必须去寻找人类来当做食物。

但月笙作为吸血鬼始祖,又是实力最强,可以说是没有敌人。

结果,她爱上了一位血猎,安德。

一位闯入森林的血猎。

原主对他一见钟情,直接抓回来囚禁起来。

而这位血猎,也在一开始的挣扎反抗中,慢慢软化。

就在原主以为两人相爱的时候,这位血猎却在床上,利用她的信任,用一匕首插入她的心臟。

原来,安德出现在原主的面前并不是意外,而是因为,他的心上人需要吸血鬼的心臟。

这真是个俗套的故事,化为恋爱脑的始祖吸血鬼为了爱情不顾一切,却不知道那个血猎只是为了她的心臟,并且杀死所有的吸血鬼成为英雄。

已经来不及了,她挣扎着死去,心臟被挖出来,还害死了所有人。

可是在最后一秒,那个血猎却后悔了。

他挖出了原主的心臟,为自己的心上人续命,但是又用禁术保存了原主的身体。

等到自己的人类爱人去世之后,又将心臟挖出来,还给了原主。

原主苏醒,虽然很痛苦,但是在爱人的道歉和安慰下,也原谅了他。

并且还祭祀了自己的血液和寿命,与安德共命,幸福生活在了一起。

月笙面无表情听完这个故事,回想起刚刚那个血肉模糊的人——

「攻略对象不会就是刚刚那个吧?」

麻团赶紧开口:

【不是不是!在原本的剧情里,你是一个月之后才苏醒的,而攻略对象也是一个月之后才来的,他算好了你的苏醒时间呢。

【但是主人你提前了,今天捡回来的这个,貌似是永远都超级惨的管理者捏……】

麻团虽然不喜欢管理者,但是还是怕月笙一下子把管理者弄死。

月笙舒服了,她将目光从窗外收回来,落在了房门上。

房门外面传来嘎吱嘎吱的声音,那是脚步声落在木地板上面的声音。

房门被礼貌地敲响,月笙勾起嘴角:「请进。」

亚当提着一个人走了进来。

他作为一个力量仅次于月笙的吸血鬼,提起一个高大的成年男性就像提起一隻小猫。

亚当将手上那被洗干净的,几乎没有气息的男人礼貌的放在了月笙的面前。

「请您享用。」

说罢便走了出去。

月笙垂眸,这才看清了男人的模样。

原来他是很高的,肩膀很宽,腿很长。身上被那些优雅的吸血鬼们套上了黑色的真丝睡袍,但裸露出来的肌肤,几乎没有一块好肉。

果然是漂亮的骨相。

尤其是那渗出的鲜血……

月笙几乎是身体的动作快于大脑,她蹲下身,第一件事便是将手指插进了男人裸露出来的胸口上面,那深深的伤口里。

有着尖尖指甲的指尖插进伤口,男人被疼的抽搐了一下,却也没有更多的动作。

他看上去实在是过分虚弱,能活着已经是个奇蹟。

月笙的手指很快便浸满了鲜血,她将指尖从伤口处拿出来,伸出舌尖舔了一口。

她发誓自己从来没有享受过如此的美味。

干涸的味蕾瞬间被激活,带着甜味的浓烈香气涌入口腔,滑进食道。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
本站所有小说为转载作品,如有侵权,联系xs8666©proton.me
Copyright © 2024 23小说网 Baidu | Sm |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