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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承昀难得对她语气柔和:「谢谢妈。」

闻征坐在他旁边,一心一意对付碗里堆成山的菜餚,同样谢道:

「妈真好,你也快吃吧。」

见两人心情不错,孟怡如释重负,顺势问:

「你们喜欢就好,慢慢吃,时间这么晚,不如你们今晚就留这吧?」

没有立刻回答,闻征看了易承昀一眼,后者正好也看向他。

放下筷子,易承昀轻快答道:「好吧,恰巧我明天休假,有点事,留下正好。」

他转过头问闻征:「你呢?」

闻征没听懂他的逻辑,不过既然「老攻」都这么说,在易家人面前得给他点面子,答应道:

「我也一样。」

话说完,闻征后知后觉:晚上岂不是非得跟易承昀同床?!

俗话说怕什么来什么,晚饭过后,闻征望着两米宽的大床,头痛欲裂。

于是当易承昀洗过澡,从浴室一出来,一眼便看到床上鼓起一个大包。

轻步走到床边,他用手指戳了戳把自己裹成个球的闻征,试探问:

「你睡了么?」

那人没反应,易承昀忍住笑,自言自语般:「看上去是睡了。」

「啪嗒」一声响,房间里倏地一片黑暗。

约莫过了半小时,闻征悄咪咪掀开被子一角,竖起耳朵听了会动静,一手暗搓搓往枕头底摸去……然后摸了个空。

欠揍的声音在床另一端幽幽响起:「在找这个?」

第6章

猛拨开被子,闻征愤怒回过头,只见易承昀那张善于迷惑人的帅脸被暗黄的手机光照亮,笑得一脸狡黠,那人手上正握着他藏起来的马克笔。

像怕他看不清楚,易承昀一手打开灯,一手灵活转动笔桿,漫不经心开口:

「十年了。」

闻征眨了眨眼:他竟然还记得……

坐起身,闻征伸手要去抢他手上的笔,压低声警告:

「还给我。」

轻易躲开闻征的手,易承昀把笔举高他够不着的位置,半开玩笑道:

「我们第一次一起睡的时候,你可没这么凶。」

「别说得那么让人误会!」

再一次抢夺失败,闻征扑了个空,反被他摁住双手,气结一口咬在他手背,含糊不清骂道:

「你这个神经病!」

两人的「孽缘」始于十五岁时一次在澳洲的马术表演赛,那是闻征首次参加国际赛事,优异表现获得不少马术前辈的讚许;但也因此一时得意,赛后自由活动放鬆时,他独自骑着马一路飞奔,回头已找不到来时的路。

澳洲地广人稀,夜里户外尤其危险,闻征还记得他当时一人一马走到天黑,又饿又累,还得提心弔胆,怕会被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袋鼠揍一顿。

幸好在他快绝望的时候,在一片果林边上看到被父母送来「体验生活」——摘果子的易承昀。

易承昀不仅收留他过夜,还帮他联繫夏令营老师,当知道第二天是他的生日时,更亲手为他做了一个简单的蛋糕。

闻征一度认为对方是个好人,对他充满感激,直到睡醒后,他发现自己的脸被涂成了非洲黑人,易承昀用的是洗不掉的那种纯黑马克笔。

十年过后,那个披着天使皮的恶魔阴差阳错再次睡在闻征身边,手上把玩着一支马克笔。

「我说过,这里是我爷爷的房子,就算我要收拾你,也得等回去。」

半撑起头侧躺在他身旁,易承昀嘴边勾起一个迷惑人的浅笑,气定神閒开口:

「如果你还是要一意孤行,我好心提醒一下,卧室隔音效果很好,我们又是『热恋期』,发生什么事都不奇怪。」

见闻征依旧满眼写着「信你才有鬼」,易承昀无奈笑了笑,手指指向天:

「对天发誓,我今晚一定不会涂花你的脸,要是我动手,就保佑我不举,行了吧?」

闻征抱紧被子,咬了咬下唇,仍旧不放心:「你先把笔扔掉。」

「啪」

比勺子还粗的马克笔在空中划出一个漂亮的弧度,被准确从窗户缝隙落到花园。

易承昀摊开手:「可以了吧?」

他的态度过于坦诚,闻征反而更不安,半信半疑问:「你没偷藏吧?」

「这里没有。」险些笑出声,易承昀换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拍了拍床褥:

「睡吧,不然你明天顶着个黑眼圈醒来,指不定要被怎么编排。」

一番折腾,时间已到凌晨,闻征眼皮自动打架,半推半就拉灯睡下,不忘威胁:

「不准动手动脚!晚上敢蹭过来就真让你以后都站不起来!」

他还记得,澳洲那次,因易承昀寄宿的家庭只有一间客房,两人挤同一张床,这人藉口「怕黑」,一个劲往他怀里蹭。

如今想起来,闻征痛恨那时的自己简直是个傻白甜,居然信了他的谎话,甚至反过来安慰他!

「记得这么清楚,」

易承昀对他的「威吓」置若罔闻,抬手揉了揉他顺滑的短髮,难得放轻声道:

「12点了,生日快乐。」

没想到今年第一个对自己说生日快乐的人会是易承昀,闻征自嘲般笑了笑,以往都是各个银行发来的自动祝福简讯。

闻征想打他的手举起又放下,「谢谢」还没出口,随即听那人声音低哑说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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