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王商栋来的时候,要了一份馄饨来吃。
常人吃完这一碗就饱了,再多吃几个就撑了,断不会点第二份。
可偏偏王商栋继续点了第二碗,第一碗别说馄饨了,连汤都喝得一滴不剩。
马婶过来给他续第二碗的时候,还夸他:「年轻力壮的,胃口大,是个干活的好手,能干。」
然后第二碗也吃完了,王商栋又点了第三碗。
当时马叔还在煮馄饨,一听刚刚小伙还要续第三碗,好言劝道:「小伙子,我们夫妇俩除了过年,平日里都在这里支摊。你要是实在爱吃,明天还可以来。」
「可千万别把自己肚子撑坏了。」
王商栋当时就站起来,一个大高个,用力的拍了拍肚子。
「叔,你听听,我这肚子还空着呢。再来一碗,我也勉强才吃个半饱。」
马叔头一回遇到胃大如牛的年轻汉子,直言后生可畏。
后来,马叔专门备了个最大的碗,等王商栋来的时候,他就拿这个碗出来。
马婶笑着说:「大栋好久没来婶这里吃馄饨了啊,还以为你吃腻了呢。」
王商栋看了一眼身旁的小夫郎,挠了挠头:「哪能呢,家里有事,忙了点。」
「忙着追夫郎呢,婶懂的。」马婶瞭然。
不过也是,这几年她看大栋都是独自一个人来吃馄饨,要么就是带上他爹娘来吃。
她都要以为大栋这汉子不稀罕成亲了,她都没见过二十岁了还没成亲的汉子。
如今看来,怕是早有心仪的人。
瞧瞧,追的小夫郎,真是俊俏,她还是头一次见到这般漂亮的小夫郎。
林以默闻言,悄悄屈手挠了一下郎君的手心。
有点痒,但王商栋没舍得放开。
「还没成呢,只是定下了,得过段时间办亲事。」
马婶笑呵呵的:「快了快了。」
有桌客人刚好吃完了,空了位置出来,王商栋赶忙拉着小夫郎坐下。
马婶收走了碗筷,收拾了桌面,用抹布擦干净了。
她怕周围的食客听到,特意放低了声说:「这次不收钱了,婶祝你早日抱得夫郎归,以后还得记着带小娃来婶吃这里馄饨。」
「不成,钱还是要给的。」
毕竟他那一大碗顶别人三碗,马叔马婶做了这么多生意,向来是以实惠着称的,挣的多半是辛苦钱。
「这是婶的心意,也是你叔的意思。再推辞,可不是瞧不起我们俩夫妇。」
王商栋推辞不过:「那谢谢马婶了。」
「馄饨好咯。」
马叔端着两个碗,一大一小,放到两人面前。
「双儿还没吃过我家的馄饨吧,不是我老汉自夸,这是祖传的手艺,传到我这儿都第三代了。只是可惜我家那儿子,就是个榆木脑袋,不肯继承我的手艺。」
马婶想起来也是伤心:「好好的家不呆着,非要去报名去征兵。别人家都是躲着这事,他反倒还眼巴巴的要去。」
「好几年也没个音讯,也不知……」
她说不下去了,因为她不敢想最坏的结果。
「老闆,来一碗馄饨。」
「哎,来了。」马婶恢復了一下心情,对他们说,「你们慢慢吃啊,我跟你叔忙去了。」
马叔擦了擦额头的汗,继续煮着他的馄饨。
案板上的馄饨也不多了,马婶手脚加快了一些,继续包馄饨。
王商栋催促小夫郎:「不要发呆了,肚子都在叫,快吃,不要饿着自己。」
「先喝一口汤,再吃馄饨。」
林以默回过神来,乖乖的捧起碗,喝了一口汤。
好鲜,汤汁也浓郁,他说不出是什么味道,但是很好喝。
然后林以默夹了一个馄饨,咬了一口,清鲜而不寡淡,不同于阿娘做的。阿娘平时做的都是重辣重油的,特别下饭。
「好吃吗?」
林以默又塞了一口馄饨,嘴巴鼓鼓的,猛的点头:「唔唔唔!」
特别好吃。
王商栋开心了:「下次再带你来,吃别的吃食。」
往常他是吃完馄饨再去买别的吃食,这些也就吃个半饱。这回带着小夫郎,总不能他去买吃食,让小夫郎单看着他吃。
所以王商栋从隔壁摊子买了几块大饼,就着馄饨汤,一起吃完了。
临走之前,王商栋还把背篓里没有卖完的鸭蛋都送给马叔马婶了。
「不用钱,家里养的鸭下蛋,不费钱。」
马婶执意不要。
王商栋就说:「婶你这不是瞧不起我吗,就这点鸭蛋,你都不要。」
马婶顿时无言,好小子,合着拿她之前说过的话来堵她自己。
最后,鸭蛋还是送了出去。
反正他弟也吃不了这么多鸭蛋。
——
安平镇只有一个书院,安城书院,教学资源相较于其他镇,还算得上是非常不错的。尤其是前些年,安城书院的院长聘请了徐举人来书院里当夫子。
一时风头正盛,把周围的书院都比了下去。
彼时,王商瑾受了李夫子的推荐,带着推荐信来到安城书院。
推荐信堪堪敲了安城书院的进门砖,但是徐举人一看是多年好友的推荐信,便破格提了王商瑾到甲班。
安城书院有四个班级,分别为甲乙丙丁班,其中甲班收录的入学考最优秀的前二十人,倘若在童生成绩为前六名的,便能不用参加入学考,直接进入甲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