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法治

摇头,“自家也没办法,但是有些想法,我朝官吏不可能人人都如二叔这般公正不阿,单靠人是不行的,还是得落于制度,落于法。”

白野润润嗓子继续说道,“如今我朝州府有通判,三年轮换不许连任,监察司更是直接插到县里,各级皆有权检举监察,乍一看好似无懈可击,可若是监察司与地方官吏狼狈为奸呢?

所以之前我与自家先生商议,监察司的官吏同样不得连任,且只有监察邻县之权,避免勾连,还是不够,若是监察司畏惧对方权势呢?”

想要吏治清明,800年后也做不到,但是怎么尽最大可能的去限制,还是有办法的。

对于公共权利制约的办法其一便是制度,不仅需要明确的目的性,还有公共性和普适性。

洛克在1689年于《政府论?下》中首次提出分权理论,孟德斯鸠进行完善,提出了立法权,执法权和司法权的三权分立学说。

好用么?好用。

却不符合普适性,只要白野现在敢说出三权分立,都不用第二天,晚上就得带手镯,抱木板,启程步行去海南...

李孟博轻轻吐出两个字,“民报。”

陈规豁然开朗,击节赞叹,民报已有遍及全国州县之势,他已经将白野看的很高了,可也不用高到这种程度吧。

民报独立于监察之外,广开言路,鸣不平事。

白野摇摇头,“若某地民报刊点也被收买呢,若我是个贪婪成性之人呢?”

这就像老美了,一连串监察制度...

陈规闻言,也是随之皱眉不语。

李孟博扭过脸,不想被陈规看到,你做个人吧,又开始下套,悔不当初啊,怎么就上了贼船了呢。

起个头,然后正话反话全说了,又给你铺一个概念,当你觉得是阳光大道之时就会发现,全都是坑...

白野最后吐出六个字,“公平,公正,公开。”

对于之前的贪墨,白野不打算追究,就像之前说的,总要有人干活,但是之后若是再犯,那就不好意思了。

白野将能看到,能想到的窟窿全给你填上,事先立好规矩,谁想干,按规矩来,接了差事又坏规矩,那就不好意思了。

与新式农税一样,先礼后兵。

想真正做到这六个字,其实也是痴人说梦,是个人就会有私欲,那就尽量接近。

陈规如同老僧入定一般,白,李二人何时离去也未曾发觉。

口中反复呢喃,“公平,公正,公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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