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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为了那年盛夏 作者:猴老花

北京真大啊。

连天桥都这么宽敞。

残阳似血,落日黄昏将世界映照在它的余晖之下,让万物都泛起一层融融的暖。望着桥下的车水马龙,我烦闷的心復又变得开阔起来。

这是我第一次独自出门远行。许多不安,许多茫然,也在这短短半月间慢慢沉淀下来,变成一座掩藏在心底的小山。

我想总有一天,我要像此刻一般,独自踏上征程。

我感到惶恐不安,同时又充满期待。我知道我不能永远像只寄居蟹那样,蜷缩在安全的壳里。我只能向前,不停地向前,不停地去面对。

我会走向哪里呢。

会变成一个坚韧成熟的大人吗,还是会因为某些挫折而一蹶不振。

我能经受得起那些考验吗。

我不得而知。

要是可以永远不用长大,那该有多好啊。

(3)

天色渐暗,一阵手机铃声打破了我的思绪。

是杨欢。

「你在哪儿?什么时候回来?天气预报说等会儿会有暴雨!」

谈话间,豆大的雨点从天而降,前一秒还霞光万道的天空,顷刻间乌云密布。

我连忙衝下天桥,找了个公交车站躲雨。二十分钟后,一辆黑车停在我面前,杨欢从里面冲了出来,将一把彩虹伞罩在我的头顶。

「回去吧!」她拽着我的手。

我随她上了车。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仿佛永远也不会停歇。杨欢把她的外套脱下,擦了擦我被雨淋湿的头髮,随后将其披在了我的身上。

「嘿嘿,有点潮。不过你衣服本来就湿了。」

「欢哥,谢谢你。」我扭头道谢,从一旁的包装袋里翻出一副爆米花造型的墨镜,「这个送给你,下午买的,觉得和你很合适。」

她接过墨镜,戴在眼睛上,双手扶着镜框,像个孩子似的东张西望。

「我也准备了你的礼物,在酒店里。」

「我把我们的合照洗出来,做成了影集。你可要好好收藏,指不定哪天,我就火了。」语毕,把墨镜往鼻樑一压,瞪大眼睛看向我。

「得嘞,回头我把它们都裱起来。」

她听后,咧嘴一笑,「苏晓筱,你这个人,不错,我很喜欢。」

她把头靠在背后的座位上,侧身望向窗外。黑色的镜片挡住她瘦削的脸,我看不到她的表情。

「明天过后,我们就要分开了,回归从前的生活,和以前的朋友团聚,这里短暂的相遇也很快就会成为记忆里的一个插曲。」

「但是如果可以……」

「我们都不要忘了对方吧。」

我点点头,说好。

雨水如瀑,砸在车窗上,像奔跑在草林间的牛犊。横衝直撞,无所顾忌。

我们牵起彼此的手,沉寂在这一刻的静默里。

她后来成为了很有名的作家。

我们再也没有相聚。

四十四、篮球梦

(1)

重新踏入熟悉的校园,我有种前所未有的踏实感。

小桥依旧,流水潺潺,草木如昨。笼子里的孔雀终于展开尾屏,不断做出各种优雅的姿态,像路过的师生们炫耀自己的美丽。

过去的两周似我恍然做过的一场梦,轻飘飘的,有种不真实的虚幻感。

没想到,第一个和我打招呼的人,竟然是沈勇。

他正从教学楼侧门向外走,迎面碰见我时,向我招了招手。

「哟,回来啦!北京好玩吧?」

我讪讪地朝他笑笑。

睿诚虽倡导「文理并重」,但文科生的数量还是远远比不过理科班。况且在文科班里,真正热爱文学、喜欢写作的人更是凤毛麟角。

而我,作为我们这届文科生中唯一一个参加全国征文大赛并且成功闯入决赛的人,在一夜之间,成为了老师们眼中的「明日之子」,是不可多得的栋樑之材。

依稀记得,当我拿着主办方寄来的邀请函,向孙胖请假时,他浮肿的双眼立刻泛起一层红晕——

「晓啊,老师没有看错人,我就知道你将来肯定会有出息!到了北京,好好玩,好好逛,多见见世面。要是遇到什么问题,第一时间和我说,这张老师、李老师不都是北京过来的吗,我去帮你联繫他们,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你可是咱们睿诚的希望!」

「多和同行的伙伴们交流,交流才能产生灵感!创作,还是要创作啊,俗话说,勤能补拙,天道酬勤,要多写多看,多去经历!老师相信你,一定会取得更好的成绩!你不要怪老师说得多,老师欣慰啊,无比的欣慰啊……」

将来的我会怎么样,暂且还是个未知。我只知道那一刻的我,无比受宠若惊,像只赤裸的猴子,被迫站在了镁光灯前。

沈勇洪亮的声音再次从我耳畔响起。

「去没去爬长城啊?」

「爬了,长城、天安门、故宫,都去过了。」

「可以啊,公费旅游,咱们学校头一个,给你们班老孙头长脸啊!」

我忸怩地拽拽衣袖。

难得他今天没找我麻烦,还破天荒地夸了我一通,我一时间竟无所适从。

「行了,赶快进去吧,别迟到了!」

他像是看出我的不自在,努着嘴朝走廊点了下。而我则像是接收到宇宙信号的太空飞船,瞬间来了精神,回了句「老师再见」,便以光速般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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