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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继淼淼转发许澜的内容后,缪斯其他成员也转发这条内容。

【宁然:努力工作养淼淼。】

【黄纪凛:报告队长,我也想喝奶茶。】

【颜至之:科学研究表明一杯珍珠奶茶大约460千卡,太罪恶了,简直是太罪恶了。】

这是缪斯团体在成团夜之后,首次全员在V博上营业,团粉唯粉CP们粉给足了面子纷纷留言做数据。

很快不出5分钟,转、赞、留言数量就过万了。

而师砚的粉丝以及其买的水军虽然也在下面蹦跶阴阳怪气,什么『六个人的团体他却不配拥有姓名』之类的,但很快被其他评论压了下午,没了踪影。

一VS五,这是一场註定花了钱也不可能胜的无声战役,掀不起多少浪花。

许澜的粉丝在点讚了许澜后,经过群内的激烈讨论,决定暂时与有做票嫌疑的黎淼淼冰释前嫌,保持表明的和平。

没办法,谁让他们的爱豆都发话了,还和淼淼一起拍了照片,他们这些做粉丝的,总不能不给爱豆面子吧!

许澜大粉:许澜给了我们的讯息,他和黎淼淼关係不错,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的。所以我们也不能背道而驰拖许澜后腿。所以我决定从今日起,不公开组织针对怀疑做票的维权的行为,也不提倡各位粉丝在公开场合声明。

至少现阶段他们还是队友,师砚已经出事了,黎淼淼如果再出点事,这个团可能会被封杀。

就这样,以大粉的发言为开始,在各种事业粉、理智粉、队友粉的劝说下,不和谐声音渐渐少了。

甚至不少粉丝主动将以前的内容转为『仅对自己可见』,让原本腥风血雨的首页被各种『许澜萌萌哒~』、『许澜是最好的队长』、『许澜舞蹈真绝』等安利贴取代。

一时间无比和谐。

许澜抽空用自己小号在后援会的群里看了会儿,鬆了一口气。

总之,暂时能够让粉丝不要那么激进,真是太好了。

等到黄纪凛化完妆,许澜和黎淼淼已经吃了一顿上午茶还散了个步。

黄纪凛因为RAPPER的定位,不仅妆是最浓的,衣服饰品也是最多的。五个手指都戴上了戒指还不够,脖子上挂着长长短短粗细不一的项炼,连衣服上都是补丁和水钻。

真是又土又贵。

黄纪凛得意洋洋:「我的造型怎么样?啧,是不是很有份儿?」

而回应他的,是几人不自在地侧过脸去偷笑,以及淼淼的满脸疑惑。

「喂喂喂,你们这是什么表情?我这身不好看。」

宁然:「挺适合你的,也就只有能穿这样的衣服了。」

颜至之:「你的造型更适合做负重训练。」

「你们两个……切,不和你们一般见识。」黄纪凛转而向淼淼寻求认同:「淼淼你说,我这身,怎么样?」

淼淼想到了什么,黄纪凛这身衣服和曾经遇到的小混混们打扮有些相似,甚至比小混混们得更夸张。

不都是黑眼圈,夸张的金炼子,好像没什么不一样诶……

于是淼淼回答道:「看起来……像是混黑的。」

黄纪凛闻言瞬间就脸黑了。

他曾经就因为长相问题,吓哭过小学生,成了他当时的阴影之一。现在长大后,竟然还因为打扮问题被形容成是混黑的。

「不,我才不要混黑,我要换造型!」

「别捣乱了,赶紧拍摄赶紧下班。」许澜将黄纪凛的念头扼杀在摇篮里。

他边说边推着大黄走向拍摄地点,其余人也顺应跟上。

拍摄的过程总的来说都很顺利,除了颜至之有些小小的紧张外,其余人都很放得开。

首先拍摄的是团体照,拍摄场地是一片金灿灿的花田,花田中摆放着復古印花的野餐餐布以及一个白色的沙发。

许澜和宁然站在沙发的后面,一个将手抵在脸颊、手肘靠在另一人的肩膀上,另一人则双手插进裤兜,微微侧着头。

颜至之侧靠坐在沙发背上,浅浅地笑着。

黄纪凛拿着一束蓝白相间的花,坐在沙发前面的地上。

淼淼则舒舒服服地躺在沙发上,一手撑着自己,头微微向侧上方倾斜,露出了完美的下颌线条。

温馨的打光以及自在惬意的氛围营造出了这张团体照的主基调。

不过在如此安宁和谐的照片下,谁能想到真实的拍摄现状是这样的呢?

宁然:「队长,你的手肘能不能不要往上抬抬,戳得我肩膀疼。」

许澜:「抱歉,这个姿势维持太久有点酸。」

颜至之:「完全不敢把自己的重量压在沙发上,万一把沙发压翻了怎么办。我的腹肌好酸啊……」

黄纪凛:「为什么我一定定要拿着花,那么不爷儿们的事,一点不符合我这个RAPPER的格调。」

黎淼淼:「困,想睡……」

拍完集体照之后,摄影师看了看已经拍摄的照片,又看了看有点困了打哈欠的黎淼淼,两眼发光。

「那个……黎淼淼,你比较上镜,去多换几套造型拍点双人照,保证你们的杂誌大卖。」

「好。」

听话的淼淼于是开启了奇蹟淼淼的换装之旅,在造型师的指导下换了色彩鲜明的连帽衫、莫兰迪色的休閒西装、简单的白衬衣短袖以及奶黄色的毛衣四套造型,分别和其他四人一起拍了几组双人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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