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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天方夜谭 作者:寿头

小马驹是个姑娘,二岁多,通体黝黑髮亮,是白道真的马里性情最温顺的一匹——与它妈不同。它妈是白道真的坐骑,长腿耐劳勇猛的蒙古马,不甚漂亮,十分骁勇,白道真给它取命狮子头。

小马驹名叫胭脂虎,是一匹混种马,继承了它爸温顺的性情,灵敏的禀性和极为俊秀的外貌,唯一像它母亲的是它的眼睛,眼大眸明,目光水润,庄申一与它对视,便彻底爱上它了。

庄申不敢抱马,只敢抱住白道真的手臂,连连说:「是给我的吗,给我的吗?她太漂亮了。」

白道真没好意思当场说,这原是给村里的孩子准备的马,十岁的孩子骑小马刚刚好。

白默没她的心思,直言不讳。白含阻止不及。

庄申不在意,小心翼翼地和小黑马打招呼,还轻声吐槽白道真是个起名废,让一个美人叫胭脂虎。

至于那「狮子头」,人与马,再贴切不过。

指点庄申讨好「胭脂虎」,不成想,这一人一马有几分缘分。

庄申冒冒失失地去抱马头。白道真以为「胭脂虎」会咬她——有「狮子头」做妈,再温顺的马脾气都不会好到哪里去,何况给它取名叫虎,不是因为它柔顺如猫。正想喝止,就见「胭脂虎」温温柔柔地往庄申怀里蹭,鼻子嗅啊嗅的。它喜欢庄申的气味。

白道真不禁感嘆:邪了门了。

一路上,人与马相得益彰,脚程比行军慢,比白道真预期得要快。

一夜间她便做出决定,迅速组织人马,不仅因为这是个难得的机会——几代人守候,终其一生都未能遇见女王后人。她们非但见到了,运气还不错。老统领对庄申印象绝佳,觉得她是个难得的人物。

更是因为前方驻地没有发来回復的信号。

是因为昨日发讯息时太晚了吗?

路程大半后,屁股和大腿虽然被磨破,庄申已能操控小马,至少不会紧张,觉得随时会掉下马去。比起自行车,骑马更有风驰电掣意气风发的快感,哪怕需要带上面巾,以免冷风把脸吹歪。

庄申骑着小马,与白道真商量:「可以不叫我新王后吗?」

每次听到这个词,她浑身发麻,像被电到似的。

白道真试探地问:「那叫什么?女王?」

「……吓。」庄申险险落马,惊魂未定地说,「女王,有德者居之,我不成。」如此劳心劳力,还要被人背叛,简直是个冤大头,她才不要。白慈也不稀罕。

「如此说来,是你五行缺德还是你那白慈无德。」

「阿慈志不在此,到时候,谁想做女王就做女王吧。我看你就不错,挺有威望。」

「庄申,若能顺利报仇、復国,你能答应我几桩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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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战时,有点小激动,嘤嘤嘤

第134章 是上天眷顾的小猴子

白道真的要求很简单, 若有朝一日能够復国, 她想要出女国看这个世界;想为村人谋求一个真正的安稳。

她少见的多话,兴许是觉得和庄申有共同语言, 庄申可以理解她。她感嘆故纸堆里有女国辉煌的过去,眼前一片大好河山却是满目苍夷。坐拥肥沃土地,却只能一年年得见国人离开。

封闭的村子固然有安稳的生活, 但这个安稳很虚幻, 经不起推敲。作为统领,她一直在担心有一天村民全跑了,国之不国, 家国难在。

「黄金道, 花满城, 是百年前解封落户的先人创作传唱的曲子,说的是我们过去的净土。你我都无缘得见, 我只求女王此来, 能解开六百年的封印,重整河山。」

庄申被她闪耀的盔甲和那些富于感情的缅怀、憧憬、豪言壮语弄得七荤八素。凭心而论, 她的本意只是去和白慈母女会合,指出叛徒, 最好海塞姆和阿拉丁能替她们消灭叛徒。否则她不知要怎么处置那个不受法律约束的白真如。

但復国……

解封印、復国这两桩事,是白净识的夙愿。庄申不是没有想过,没有憧憬过, 但是没想过这事会和自己有关。

她一个小小的研究员, 无权无势无资源, 所能做的不过是还历史于本来面目。就连考公务员下乡去做个村官,她都觉得自己力所不能及,何况是如此虚无缥缈的梦?

白道真和女国人突如其来的热忱使庄申不明所以,一番感言并未减轻她的疑惑,但是女国……春节后的经历使她忘乎所以,她已然记不清自己在这里待了多久,经历的事情那么多,所见所闻无不令她惊嘆。抛开来的前提和白真如的恶念,她对这里并无恶感,相反,她喜欢这里。

短暂的纠结与衝突之后,庄申答应白道真的要求。「尽我所能,无论是你还是别的想要去外头看世界的女国人,我一定竭尽所能,帮你们适应外面的世界。想要留在女国安居乐业的,我也一定尽我所能。」

一丝淡淡的苦笑漫上唇角,「统领大人,其实我所能做的极为有限。」

白道真却笑得极为畅快,是那种真正地发自内心的笑,间中有庄申无法理解的释然。她扬起马鞭,朗声道:「君子一言,快马一鞭。」

说罢,真抽了「胭脂虎」一鞭。

黑马吃痛,迈开步伐,庄申手忙脚乱的拽住缰绳,抱住「胭脂虎」的脖子,发出「啊啊啊」的惨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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