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页

小说:仓鼠劫 作者:常万生

小吏随之禀报,此人来自楚国故地,听说还当过郡守,楚亡后,没身为刑徒,在骊山陵已做苦役三年。

李斯曾在楚亡后见过熊缺一面,想不到又在这里见到了他,真是冤家路窄。李斯感到这是上天对熊缺的报应,也是对自己的补偿。当年他在上蔡为了求得熊缺怜悯,曾将指血滴洒在郡衙那高高的门槛上,今天,已成刑徒的郡守自残右臂这难道不是报应吗?想到这里,李斯更加认识到权力的重要。

处于今天的地位,李斯要杀死熊缺易如反掌。但强烈的、残酷的报復心却使他不准备轻易处死熊缺,他要让熊缺继续受罪,他要他付出更大的代价。他平静地吩咐小吏,把熊缺带下去强迫他干最重的活,胆敢怠慢,以荆条笞之。

李斯的话音刚落,熊缺猛地衝上前来,大呼:"杀死我吧!"李斯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惊住了,他本能地后退了两步,随后慌慌张张地抽出佩剑,向熊缺刺去。

熊缺像一捆乱柴似的倒下去了,李斯手中的那柄沾满了鲜血的佩剑也"咣"地一声掉在地上。

这一夜,李斯通宵未眠。不知怎的,他心跳得厉害,是惊恐?是不安?是胆怯?他自己也说不清。他无法使自己的情绪安定下来,骊山陵那血的一幕总是在他眼前闪现,殷红的鲜血布满了他的视野。李斯这是第一次亲手杀人。过去他曾进行过很多谋划,使秦军大量地斩杀了六国兵卒,换回了一个个胜利,但那是在战场上,他充当的不过是一个幕后出谋划策的角色。现在则不同,他是亲手将利剑刺进仇人胸膛的。他曾经由此产生了大仇终报的畅快,但这畅快却很快又转变为心理上的重负和自责。他在想,熊缺落到这步田地已经得到了惩处,我何必要杀死他呢?我这样做岂不是太过分了吗?此事一经传出去,世人是否会认为我度量狭窄、不能容人?

漫无边际的胡思乱想使李斯一连好几天心事重重,郁郁寡欢,直到数日之后,他才得以解脱。他这样原谅了自己:人生追求的是一个"利"字,这"利"字要用汗水写成,有时也必须蘸着血水去写!

李斯又一如既往地出现在寿陵工地了。他努力地忘记往事,把全部身心投入到陵墓的营造上来。因为最主要、最费力的工程是墓坑的挖掘,所以,此处也成了李斯经常巡视的地方。他将年轻力壮的刑徒集中到这里,进行了周密而有效的分工,挖掘的、运土的,各负其责,繁忙而有序,工程进展很快。这天傍晚,在幽深的坑底忽然传来一个使李斯振奋不已的消息:墓坑已穿三泉,即深至第三层地下水脉!

李斯急令燃起火把,借着火光朝坑下望去,果见有地下水流出,而挖掘墓坑的刑徒一个个都成了泥人。为了不致于使渗漏的地下水将墓坑淹灌,他令人连夜进行堵漏,当这一切都进行完毕,李斯便将一份报捷的奏疏呈到秦始皇面前。

奏疏写道:

"臣所将隶徒七十二万人治骊山者,已深已极,凿之不入,烧之不燃,叩之空空,如下天状,乞请就此而止。"

秦始皇见到奏报,欣喜异常,当即批覆道:"旁行三百步乃止!"

意思是说,既然深度已够,再往下无法挖掘,那就再进行扩大。李斯领命,赶紧进行布置,骊山陵又笼罩在一片紧张繁忙的气氛中。

在秦始皇的心目中,阿房宫和骊山陵这两个建筑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阿房宫是阳间世界,骊山陵是阴间世界。生前他要在阿房宫当皇帝,死后要在骊山陵的地下宫殿成神成仙。这两大工程相隔八十里,中间用阁道相连接,这样,两个世界之间便有了一条通道。秦始皇的想法是:待他阳寿已尽离开阿房宫时,就顺着这条通道直抵地下宫殿,在"仙化"的状态中继续他做帝王的生涯。

秦始皇想得太美妙了,他对自己身后事安排也太周密了。然而,这两个大工程的开工却使新王朝背上了沉重的负担,被强征来服役的百姓和刑徒更是不堪其苦。渭水北面的山岭有一个大石场,这里每天都是锤钎声不断,成千上万的的苦役在这里开采石头,以供阿房宫、骊山陵的建筑之需。阿房宫大型宫殿和骊山陵那深至三层地下水的巨大墓坑以及地面上下三重城墙,都需要大量石条、石块。这些石头是通过渭水岸边甘泉口渡口运到工地的,渭水上的运石船往来穿梭,风雨无阻。伴随着运石船横绝渭水的波涛声。一首低沉哀怨的歌谣在阵阵响起:

甘泉口啊,甘泉口,石船至此水断流。

千人呼唤万人应,御陵石材大如山。

肩上大山復何重,建陵人啊苦无边!

这是血与泪的倾诉,这是怒与恨的抗争!随着工程的日益进展,这种怨怒和仇恨也在积淀和凝聚,它像运行奔突的地下火,必将衝出地面,猛烈喷发!

对于这一切,身为骊山陵总管的李斯一无所知。他不屑于去听取那些道听途说的传闻,也不情愿去观察、思索役工刑徒们那或隐或现的不满情绪。他和秦始皇一样,是权力的崇拜者,他迷信刑罚万能,认定严刑酷法的高压手段足可使国家得到治理。他在秦始皇主持下,参与制定了秦王朝的法律,规定了维护等级特权的同罪异罚、大施诛连的连坐连缘及盗贼从重、数罪併罚等原则,制定了死、肉、徒、笞、辱、迁、收、废、谇等多种刑罚。死刑有腰斩、枭首、弃市、车裂、磔、囊朴、凿颠,抽胁、镬烹等;肉刑有宫、刖、劓、黥等;徒刑有罚做苦役的城旦舂、没身为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
本站所有小说为转载作品,如有侵权,联系xs8666©proton.me
Copyright © 2024 23小说网 Baidu | Sm |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