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从不相信一见钟情,因为喜欢一个人,要先知道那个人哪里好。
可是遇见这个人,我才明白,有时候你不必知道他哪里好,只要知道他出现在你面前,这本身就是最大的奇蹟。
“我不是天使,我叫萧天时。”他直起腰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或者说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抓着他裤腿的手,“我不会跑掉的,你放心。”
真体贴啊,我心里浮上一丝暖意。
“我迷路了,而且忘记带伞……”
我不好意思地鬆开手,他再次将手递给我。
我伸手搭上去,他的掌心很温暖,在我的手指触及他掌心的瞬间,像有一股电流从我的指尖一路蔓延到头皮,我骨头立马就酥了。
“我送你回去吧。”他好脾气地说,“没事的,你的寝室在哪里?”
“B栋106号。不过,我不能回寝室,要去大教室集合。”我盯着他的脸,怎么也挪不开视线。
他像是已经习惯了我这样的目光,丝毫不在意。
反倒是我自己有些不好意思了,连忙站起来。
可是,即使我站得笔直,却还不到他肩膀高,我顿时嫌弃起自己的身高来,我爸妈个子都高,我姐更是接近一米七,偏偏我只有一米五五,简直太不公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