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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离心力 作者:一枝发发

林书雁被他紧紧箍在怀中,毫不怀疑下一秒自己就会被吞掉,被撕碎,成为这场情慾献祭品。

「常湛……」他牙齿打颤,声音在发抖。

常湛温热的嘴唇一下下轻触着他的皮肤,仿佛饿狼寻完食般敛起凶恶,逐渐变得轻软又温柔。他收起爪牙,把肚皮敞开给自己的主人看:「林医生,你还没说到底喜不喜欢我。」

林书雁的睡袍又被他弄散了,腰间有力的大手做绑带,松垮着要掉不掉。他不说,常湛偏不要放过他,咬着耳朵又问一遍:「喜不喜欢啊?」

他好讨厌,给自己挖好陷阱,还要看着自己跳下去。林书雁被他磨得没脾气,放弃抵抗:「嗯。」

房间里暗得没有半缕光线,常湛就这么搂着他往后退,林书雁失去重心猛然向后跌去,头还没碰到床板便被一隻宽厚的大手护住。

常湛不满意他的答案:「你好像在敷衍我。」

「不是。」林书雁眨了下眼,声音有点哑,「喜欢你。」

他说:「我也喜欢林医生。」

床头夜灯被拧开,林书雁眯起双眼适应突然的光线。常湛起来把地上的书和衣服捡起来,等他躺好又凑上去,像块又甜又软的黏皮糖。

原来谈恋爱这么折腾人,一晚上林书雁嘴被亲肿了,腰也快被搂断,还附带轻微的呼吸困难综合征。

刚才睡了会儿,现在感觉不出困意。他心想,今晚又要失眠。

调高了夜灯亮度,林书雁把桌上那本小说重新捡来看,试图以此催眠。常湛不消停,握着他的手指:「不睡吗?」

「还不困。」林书雁说,「你困了就先睡。」

常湛觉得自己好像个新婚之夜被伴侣冷落的新郎,欢喜之后是巨大的落寞:「别看书了,看看我。」

林书雁笑了一声,无奈,但还是放下了书。

他抬手准备关灯,手臂却被猛然握住。常湛盯着那点光源说:「留一点灯。」

林书雁微微愣住,想起他上次睡觉也开了一夜灯。

第34章 后悔还来得及吗

第二天还没睁眼,手机闹钟先发出了不间断的震动。

林书雁抬起被压得发麻的手臂去床头摸手机,混沌的意识让他回忆不起来昨晚将手机放在哪里,摸空之后只好抬起疲倦的双眼去找。

原来手机不知哪时掉到了地上,他捡起来关了闹钟,六点四十。

正要起床,后面一双有力的大手劫住他的腰,长臂似河底丛生的海草,死死缠住溺水的人,将他再次拖回床上。

人刚睡醒时脑袋正处于空白状态,关闹钟起床几乎是每天的程式化动作,如果不是这双缠住他的手,林书雁要晚好几秒才能回忆起床上还有个人。

驱除走那片空白,昨天种种开始涌进脑海:特别供应的专属温暖、火热的唇齿、没看两页的小说,还有那句喜欢……

常湛不知道醒着还是睡着,人明明闭着眼,力气却还是格外大,紧紧抱着他的腰不肯鬆开,还下意识将脑袋埋在他的后颈。

落在颈侧的呼吸平稳均匀,不像装的。林书雁轻轻掰开他的手,试图从豺狼手中脱逃,等他好不容易支开一隻手,豺狼醒了。

睡眼惺忪的常湛立刻勾紧他的腰,将人带进自己怀中,问好:「早上好。」

林书雁回道:「唔,早上好。」

两人身子贴着身子紧拥在一起,导致某种清晨自然反应更加明显。林书雁有些受不了:「你能不能……离我远点。」

常湛很无辜,那又不是他想的,正常的生理反应难道也不许有吗?

他乖乖起开一点,随后要去吻林书雁,也被推开。

讨吻被拒绝的常湛立刻炸毛:「你是不是后悔,不想对我负责了?」

「还能反悔?」林书雁一听乐了,「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当然不行。」常湛问,「你干嘛不给我亲?」

林书雁哪儿知道谈恋爱原来这么腻歪,晚上亲晚早上起来还要亲。他十分不习惯,想起就有一阵酥麻感:「没刷牙别碰我。」

常湛转而求其次,在他肩膀上啃了一口。

啃完也不肯松,闹钟再次响起,是定的间隔五分钟的另一个。

林书雁随手关掉,不再纵容他:「我要起床。」

常湛:「亲我一下就鬆手。」

林书雁不肯,又挣不开:「快迟到了……」

常湛寻着昨晚在他颈侧留下的一点痕迹蹭上去,把原本淡下去的印记再次吮得水红,才满意地放他下床。

都忘了昨晚是怎么倒床上的,林书雁边找拖鞋边问:「你不用上班?」

自然是不用,以前常湛在他舅舅的公司呆过几天,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让他找个事做,常湛觉得没意思,后来就不去了。

正好这一整年常山不在,没人管他,他乐得逍遥。

虽然常湛在舅舅的公司占股不多,但也勉强够他挥霍,加上每月常山打给他的钱和股票基金,还不至于沦落成社畜。

可常湛想了想答:「用啊。」

林书雁瞧了他一眼,感到意外,毕竟常湛每天閒得实在不像要上班的人。

吃过早饭,常湛开车送他去医院,林书雁怕被熟人撞见,让他把车停在了地铁旁的路口。

最近这段时间常湛出现在和西的频率实在太高,别的医生撞见还能糊弄过去,可连着被高伟呈撞见了两次,他实在没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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