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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市设在山体中央,十几米高的天然大溶洞,能容纳上万人。五湖四海鱼龙混杂的人汇集此地,形成一个庞大的交易场所。

有人开店卖酒做客栈餐馆,也有明码标价「卖肉」,还有亡命徒为赌一把现场表演砍手砍脚的。

暗市里有家酒肆,开在最不起眼的角落,占地不大,装饰普通,木屋前挂着两斩血红灯笼,褪色严重,名字叫「悟」。

聂欢和燕行推门进去时,也没多用力,木门竟咔嚓碎了一地,弄得他一身灰。

「门十两,钱罐在左边第二个架子上,多谢!」,岩石下水声叮咚响,黑暗里传出身懒到生无可恋的声音。

聂欢半边脸被灯笼照得血红,唇角微抿,他悠悠然附身吹去凳子上的灰尘,正准备坐,稀里哗啦一阵响,椅子桌子全废做一摊,像千年古尸见着光似的,轰然崩塌。

「……」

「桌子椅子二十两,钱罐在左边第二个架子上,多谢!」

聂大侠踱步去看了眼钱罐,屁的钱,里面装了一罐子灰尘。

「这破酒馆就靠这点额外碰瓷赚钱,这么多年过去,奇蹟般的经久不衰,他平时通过『四节眠』苟活。」,聂欢对燕行说着。

能在暗市拥有一隅之地,把酒馆开成这么佛性,并没被外头那堆吃人血的烧杀抢夺。单凭这点,他就觉得此人来头不小。

只不过燕行在血凝宫没聂欢这般自由,走过的地方也有限,轮交友更不如他。聂大侠的狐朋狗友遍布整个武林,他知道的并不多。

岩石逢里睡觉的人听到话音,静默片刻后滚了出来。

那人只有桌子高,天生的矮人,头顶方巾,看上去年龄不小。

「有些年没见,还以为你早就身首异处了。」,矮人说。

「我谢谢您嘞,身首异处对我来说是褒奖。」

聂欢说着,掀开一个布满灰尘的酒缸,伸手往里面捞去,用手心捧起酒凑在鼻尖闻了闻,满意一笑,随即把掌心的酒倒进嘴里。

这酒与聂欢喝过的所有烈酒都不一样,入口苦涩,回味香甜,重点是不伤胃还能解馋。才喝一捧,他就觉每根血管都在欢呼雀跃,禁酒多日,终于满血復活了。

「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这么好的酒没人欣赏,可惜了。」,聂欢靠在酒缸前,一捧接一捧吃着,简直能醉生梦死。

燕行给了他一拐子,「又喝,你僱主不是不让你喝么?」

不提还好,一提到叶澜双他牙疼,「怂个鸟,今日就是天王老子来我也要喝,他?我们的帐还没算清,要敢说一句杀了再说」

「你有种!」,燕行竖起大拇指,狐疑道,「什么帐没算清?」

聂欢眉眼一动,脸色阴沉,大口吃酒时唇角伤口辣疼,他答非所问道:「阿福,五年前我说想见你们老闆一面,向他请教酿酒之术,此话你可曾帮我带到?」

阿福实在不想糟蹋那缸酒,递给酒鬼一个酒盅,回道:「说了,老闆说……见了又何如?」

聂欢见酒如鱼得水,耐心地想了一想:「见了么?拐回去做我的私人酿酒师……」

阿福笑了笑,点头道:「好的,我会替你传达。」

五年前聂欢为躲避围剿他的江湖侠士,辗转到暗市。那会正逢聂欢饮酒过度,没被仇家五马分尸的他险些死于胃出血。进这家酒肆也是因为它这穷讲究的店名——「悟」。

聂欢喝遍世间美酒,从没喝过如此香甜的酒,他在「悟」进进出出两月有余,也就跟小矮人成了熟人。

然而他只是个看店的,老闆另有其人,却从不露面。

后来聂欢才知道,「悟」这家酒肆遍布天下,几乎他去的每个地方都有,看店的大多如阿福这样的矮人,名字多半也是阿财、阿旺、阿禄等。

神秘老闆从未漏过面,兴许是因为人丑、先天不足。聂欢一度这样揣测。

午后在客栈阁楼看热闹,叶澜双与怪人斗智斗勇,聂欢听到关于上线浓情的消息,今日正好是十五,他便第一时间来了暗市。

待他罐够酒,每根神经彻底活过来时,言归正传道:「你可知浓情在何处?」

阿福说浓情行踪诡秘,虽然周一十五都会来,但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小道消息,此人爱吃东角那家糖炒栗子,会有下属乔装打扮去买。」,阿福说。

「……」,这他娘的又算哪门子嗜好?

「你确定买板栗的不是他们自己的人?」,聂欢问。

阿福:「不是,浓情那人很奇怪,他似乎很享受这种家居生活,不光是板栗,听说他还喜欢自己买菜做饭。」

聂欢笑了。

正笑着,眼角瞥见抹白色衣角和蓝色腰带,他甚至都没多想,反应过来时……已经拽着燕行贴在了岩石下,将自己藏在黑漆漆的岩石背后。

「怂个鸟,今日就是天王老子来我也要喝,他?我们的帐还没算清,要敢说一句杀了再说」。

刚才这句话是狗说的么?脸不疼?

燕行竟只能嘆息,习惯就好。

脚步声在酒肆前停顿片刻便去了别处,聂欢久久才探出颗头,「走了么?那个穿白衣裳的。」

阿福笑了笑,回道,「认识你这么久,还没见你怕过谁,那人是你什么?」

「是我下一个要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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