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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台北故事 作者:台北人

到了历年来政/党轮替、警政大换血的缘故。

我是正好赶上末段时期。

劳力仔一无反顾弃武从商,受打击最大的应该就是罗军。

别人都说罗军这下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听说年轻时,他帮着劳力仔从高雄火拚到艋舺,用一双拳头把劳力仔从一个卖鱼的儿子推到角头大哥的位置,虽说老大是劳力仔稳坐,但罗军本身的传奇的色彩却更为浓厚,江湖上每一提到罗军,通常最大的印象就是他很能打。出了名的能打......

十八岁那年我跟在罗军手下『学习』,那时候就是个默默无闻的小地痞,大哥让做什么就去做什么。我搞过不少事,不只是收债。像我们底下这种『小弟』,说白了就是个打杂的,哪里缺人,就得补上去帮忙。围事,跑腿,上面火併时,我们就得做打手,还得给大嫂或老大情妇当司机。简单来说,只要大哥需要你去干什么,你就非干不可。

劳力仔对于赚钱这件事,比作一个纯黑社会还异常热忱。

有一次我曾听他在茶桌上对罗军说:「黑社会不是人啊?黑社会不用吃饭啊?恁爸以前混黑社会是因为小学没毕业,没活路没饭吃,现在继续混───当然是为了赚钱。」

我们底下早都敬罗军是『二哥』。

他跟劳力仔平起平坐,称兄道弟,在帮里说话极有份量。外面都在传,劳力仔能有今天,罗军功不可没。就连劳力仔自己都不否认。

后来罗军开玩笑叫我靓东,算无意间给我开启了另一条生路。去服兵役之前,劳力仔亲口对我承诺,退伍后让我去银坊上班───在此之前,关于未来,我是从没想过。

最血性方刚的那两年,我的人不是在迪士可围事、就是在街上火併。后来去回想,才多少感到心惊,刀口舔血的日子,都是过一天算一天的,有了今天,不一定有明天。

年轻时的我完全没有这种惊心的感觉,天不怕地不怕的,即使有个正点的女朋友,也无牵无挂,经常上一刻在床上与小丽温存,下一刻接到电话就套上裤子提着傢伙出门。

日子过得昏天暗地,打打杀杀。

.....最后一年过得最是疯狂。

第27章二十四(下)

当时劳力仔在本土已混出名声,可看在那些土生土长的台北角头与那帮外省挂眼底,他就一个南部的土包子。那些台北角头们很矛盾。心里既看不起这个迅速崛起的『乡下人』,又眼红劳力仔在台中搞起的有色生意如日中天,劳力仔欲在台北插旗开店的动作,就像狠狠踩到他们的领地与老虎尾巴,那帮人千方百计想给劳力仔洗脸(闽南语:羞辱、消遣),来个下马威,按规矩来说,拜码头是少不了,反正劳力仔在他们眼中就是个『庄脚俗』,一个死南部人想来台北捞钱,还不是要捏在他们手里……

那是最难的一年。

台北挂的硬,劳力仔比他们更硬。敬酒不吃,罚酒不接。他自己是一路刀光剑影闯上来的人物,心知肚明,对这些豺狼虎豹妥协过一次,日后就有无穷无尽的麻烦,可码头也不得不拜。劳力仔那时算是半个人都札到了金钱坑里,二十六个字母都认不全的男人认准一个Money────钱啊!钱就是他亲爹妈。

八零年代可是台湾的黄金时代。七零年的十大建设,八零年台股狂飙,遍地钱淹脚目。钱疯狂了!不要命地往人的手指fèng里钻。人也疯狂了。不吃不喝地到处抢钱。那是一锅浓郁的肉味儿,引来一票洪水猛兽,要贪就得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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