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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很温柔,喜欢一切有生命力的东西,特别是围墙边那一株玫瑰。

他亲手种了一盆栀子花,在少年生日那天送给他。他亲眼看见少年抱着它回家,心里欣喜又雀跃。

一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少年毕业了。

他偷偷混进了毕业会,就是为了再看一眼少年。

少年在毕业会上唱歌了,跑调跑了十万八千里,但他不觉得难听。

他下定了决心,等他毕业,他要去少年所在的学校,去找他,光明正大地告诉他自己喜欢他。

少年走了,像是从他的生活里消失了。

他每次看见围墙边那株玫瑰,就想起少年。

「今年是最后一年了,以后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看到花开。」

他某天看见野猫踩歪了玫瑰,就想起了少年说过的话,于是他把玫瑰种到了家里的院子里,细心地照料着。

少年对胡萝卜过敏,以至于他每回看见胡萝卜,都会想起少年,思念更深一寸,他对胡萝卜的怨恨就越来越大。

为什么要埋怨一件死物呢?

其实他更多的是埋怨自己,只是不愿意承认。

如果他能够早生两年,如果他能够勇敢一点……

他还没能跟自己和解,这件事就被父母发现了。

父亲生气地把他送到了美国,他更孤独了,也更想少年了。

他给少年寄信,都没有回音,最后从校友那得知少年病了,很重的病。

他去了机场,没多久父亲就给他打来了电话。

「他生病了,我必须回去。」

「我会出钱救他,你好好待在美国,没完成学业不准回来。」

他答应了。

在美国的日子,他度日如年,白天抢着时间学习,到了晚上,就一个人坐在窗前写信。

信写了一封又一封,也不知道收信的那个人看了没。

惊羽:

展信安……

今天是我喜欢你的第一千二百五十六天,不用阿拉伯数字是不想它在这封信里太过显眼,请见谅。

今早起床的时候,窗台上的花开了,就想起我送你的那一株,不知道它还好吗?

其实我想问的是,你还好吗?

这个冬天真冷啊!不过幸好已经快过去了。上个月,我的室友,就是上次跟你说过的那个,他房间的空调坏了,非要搬过来跟我挤,我就尝试着帮他修空调,没想到竟然修好了。

过年那天,住在楼下的华人老太太看我一个人,特意端了一碗饺子送上来,那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饺子。好想念中餐啊。

还有这学期新来的教授,一堂课上三个课时,语速快得我都要听不懂了,只能课后借其他同学的笔记再自学。

前几天我在图书馆看书,坐在落地窗前,有一隻麻雀飞到了窗边,跟我对视了好几分钟,最终还是跟着另一隻麻雀跑了。唉!移情别恋那么快,难道我还比不上一隻麻雀吗?

我好想你。

如果你不说,我就当作你在等我了。

那我答应你,我很快就来见你,等我。

——奚——

奚灿读完最后一个字,低头看向怀里,傅惊羽正盯着他笑。奚灿把信仔细折起来放在床头柜上,顺便关了灯。

这已经成为了傅惊羽的习惯了,每天睡前,一定要让奚灿读一封信。

信已经快读完了,但奚灿会继续写,一直写到他不想听的那一天。

「今天的回信,要听吗?」

「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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