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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今天,林霜霜说:「吃饭要有吃饭的样子,坐在灶后算什么!小美自己坐一方,自己吃,多喝点鱼汤。」

郑金娥看看儿媳妇的脸,忐忑的看女儿。

叶静贞感受着气氛,便替孩子应了:「对对,小美,听你舅妈的,快谢谢舅妈,乖乖坐好,吃饭。」

小美自小受气惯的,极有眼色,立刻嘴巴甜甜的喊:「谢谢舅妈。」牵着母亲的手,在桌上坐下了。

郑金娥眼里闪过泪花,立刻低下头假装吃饭。

林霜霜夹了一筷子香菇吃了,嘴角翘起来。

果然,贞奶奶还是和前世一样,眼瞎心却特别亮,还拥有着常人无法想像的味觉复製能力——只要她吃过的东西,她就能做出一模一样的味道来。

前世林霜霜就觉得,贞奶奶这个能力非同一般。

可惜没等她独立,贞奶奶就去世了。

这一世,她一定会帮助贞奶奶用这个能力好好过日子的。

正好叶静贞讨好的问着:

「冬雪,今天你忙着洗衣服,我就自作主张煮了饭,也不知道合不合你胃口,要是哪里不好,你跟我说,我会注意的。」

林霜霜抑制着内心的欢喜,尽力让自己表现得平淡:「嗯,这个香菇倒和我昨天做的非常像。」

叶静贞心里多么高兴啊!

弟媳妇从昨天开始就讲道理多了,对孩子也好起来了,今天又这么体贴,她不禁胆子大了好些,话也多了起来:

「可不是,你心灵手巧,做个野菇也能做那么好吃,我尝了一口就试着学起来了。

不瞒你说,我眼睛看不见了,这舌头鼻子耳朵倒特别好使,别说尝过的了,有时候隔壁人家煮了什么,我一闻,就知道用了啥作料,用了多少,怎么做出来的了!」

可一旁的郑金娥,听着这些还害怕呢!

女儿这么一说,可别让儿媳妇再嫌弃了。

她赶紧抢白一句:「静贞,吃你的吧。不能干活,只知道怎么做吃的有什么用!」

谁知道林霜霜立刻斜了郑金娥一眼:

「民以食为天,知道怎么做吃的也是本事!总比那些做什么吃的都只知道放盐的强!」

这说的是郑金娥。

郑金娥是打小过着苦日子过来的,哪里知道好吃的食物怎么做,基本上做啥菜都是放点盐就算调味了。

被儿媳妇怼是常事,郑金娥作为婆婆,不伤心是不可能的。

可是郑金娥软弱惯了,平时就算儿媳妇怼她,她也违心的陪笑;

要是儿媳妇骂女儿的时候,她更是不敢吭气,还得时常帮着儿媳妇骂几句女儿,才能让儿媳妇快点解气。

可今天,儿媳妇明显在维护女儿,就算被怼了,她心里也舒畅,便笑着说:

「哎哎,我是做的不好吃,还是冬雪你做的好吃,嘿嘿嘿!」

小美捧着一隻比她头还大的碗,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低低冒出一句:「娘做的东西最好吃。」

呃……

空气突然安静。

郑金娥和叶静贞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忐忑的等待着未知来不来的暴风雨。

平时,林冬雪说话,哪里能让小美插嘴?而且小美这话,对于彪悍的林冬雪来说,是插刀啊。

终于,小美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似乎闯了祸了,刚才还有点红的小脸开始泛白。

可暴风雨没来,来的是和风细雨。

林霜霜看着幼小孩子眼里的纯真和害怕,笑了笑:「可不是,你娘很厉害的。快吃吧!」

众人不敢再说,继续吃饭,但心里都感觉,有什么东西不一样的,真的很不一样了。

吃完了饭,碗是轮不到林霜霜洗的,连之前洗好的衣物,郑金娥也趁着林霜霜慢慢喝汤的时候,已经去晾掉了。

林霜霜无事可做,便晃回自己的房里,躺在床上消化今天的午饭和今天的怪事。

金手指啊!

能捕到鱼和弄到鸭蛋的金手指啊!

很厉害的好不好!

不过,凡事都应该是有迹可循的,她生活的不是玄幻世界,不可能是个人就随随便便的有金手指的。

那她这个金手指,哪儿来的呢?

林霜霜翻动原主的记忆,发现了好几个有趣又可疑的地方。

原主大约五六岁的时候,一隻公鸡追着她跑,她边跑边说:「啊啊,不要追我啊,讨厌的鸡,天上掉块大石头砸死你!」

于是,天上真的掉下一块石头,砸在鸡脑袋上,鸡死了。

原主大约七八岁的时候,夏天歇午觉,知了叫得不行,她开窗对知了喊:「吵死了!都给我闭嘴!」

于是,知了真的不吵了。

原主大约十三四岁的时候,屋后遇到一条蛇,吓得半死,「啊啊」叫着,心里默念,蛇你赶紧爬开,蛇便立刻游走了。

原主粗糙得很,这些事,从来就不认为是奇蹟,相反的,她讨厌动物,见到动物躲得远远的,所以也没有刻意运用过这些能力。

而林霜霜,却在翻看了原主记忆后,更加确定了,自己这个金手指是原身自带的,而且,不仅仅是对鱼类,还有别的动物。

难不成,这就是驭兽?

哇咔咔!发了!

不知道这金手指能到多粗,是不是只要是动物都会乖乖听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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