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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诡闻酒吧 作者:悲催的程沫沫

缓缓睁开眼睛,晨凝视着泪眼朦胧的诔,抬起手,轻轻抹去她脸上的眼泪,“宝贝,别哭,我回来了。”

覆上那冰凉的唇,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哭还是笑。

思念太难熬,本以为此生难再见面,却没想到……

两个人忘情的吻着,角落里传来窃窃私语:“诶,别挤我!”

“喵呜,我也要看!”

“给我让个地方,要不小心我吃了你们的灵魂!”

“让让,挡着我了。”

“啊,虫虫大人也来了……”

这是医生的故事,算不上故事的故事权当转场好了他叫医生,多少年了,认识他的人都这样叫他,久了,他都记不清自己的名字了,也就由着大家叫他医生了,反正,名字么,只是一个代号,张三还是李四对于他都一样。

有人说他自私,有人说他冷血,也有人说他暴躁,可是,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不是没有它的道理的,他曾经也善良过,也单纯过,也动心过……

他出生在医药世家,那个被世人称为药王庄的,就是的家。

药家里,每一个有资格被冠上药这个姓氏的都是极其出色的大夫,不但要求精通医理还必须有创新精神。

药王庄里,姓药的都是天才,他们脑袋里永远装着医学上的奇思怪想,这些奇思怪想在现在看来或许没什么,但在当时,用惊世骇俗已经完全不能形容了。

“疯药王”就是世人给他们的称呼,除去精湛医术的外衣,他们就是疯子,或许是别人眼中的疯子,或许他们本身就是疯子,疯或不疯,这点,谁能评断?谁又有资格评断?

他也是这疯子之一。

所谓的疯子,往往认准一件事情之后就会无比的执着,对情这个字也是如此。

可是当一个执着的疯子发现那个所谓爱他一世的女子为的只不过是他的医术时,那会是一个怎样的情境?

没有悲伤,没有眼泪,无比冷静的肢解了那个女子之后,他用她的一截指骨串成坠子,挂在胸口,离心臟最近的地方。

他只是用这种方法,让那女子完成她说过的话,永世不离。

这样,你就不能离开我了。

那截指骨祭奠他死去的心,同时祭奠那些曾经。

他曾经单纯过;

他曾经善良过;

他曾经……

心动过。

没了感情的羁绊,他在医术上的成就突飞猛进,达到了一个几乎无法再前进的顶峰,他不满足于止步于此,将目光放到了更高处。

既然他可以将病了的人治好,那么可不可以让人永远不生病?可不可以让人不要死?

一直以来这些只是一个设想,直到偶然中他发现了“妖”。

认识的第一隻妖是一隻松鼠,一隻完全没有做为妖该有的觉悟的松鼠,毫不在意的就在他面前泄露了她是一隻妖的秘密。

接下来呢?

按照剧情的发展或许是妖精和书生表白,两人不顾世俗偏见勇敢的走到了一起。

只是,她是妖精没错,他却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她对他表白了没错,可却没算到他有一颗比顽石还坚硬的心。

用蒙汗药迷倒了松鼠之后,医生开始了他的第一次试验。将松鼠的妖丹融进人的心臟。当然那颗心也绝对不会是他的,随手从路边抓来一个就好了,反正人很多,他人死活与他何干?

他全神贯注的看着地上那个融入了妖丹的人类,这真是一个奇妙的过程。

全身不断有绒毛冒出又缩进去,身体像是一个皮球一样胀大缩小中,有气球围绕那个人涌动,捂着被草草缝上的胸口,那个人痛苦的瞪大双眼,嘶哑的喉咙中发出不成调的音阶。

脆弱的肉体终于没能承受住能量的衝击,砰!的一下爆开,腥臭的血溅了医生一身,抹去脸上的碎肉,他摇摇头,表情瞬间从狂热回復冷静,从行囊中取出一身素白衣裳换好,那件旧的被他随手丢弃。

残阳没落。

一地的肉酱旁除了一件染了血的衣裳外还有一隻被开了膛破了肚的松鼠在血泊中抽搐着挣扎着。

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医生已经完全记不清有多少只妖怪多少个人成为他的实验品了,无数次的失败终于迎来了第一次成功。

又试验了几次之后,完全确定了融合的方法后,这个疯子开始对自己动手。

一年又一年,他身上的零件被他自己换了一批又一批,融合了一隻又一隻妖怪后,他的身体里充满了力量。就是这力量让他永远不老。

不老等同于寂寞。

他是疯子,一个寂寞的疯子,一个寂寞又古怪的疯子,因为寂寞所以养成了他古怪的性格,可以因为顺眼救人,可以因为无聊杀人,生或死全在他的一念之间。

走过了无数年,走过国泰民安,走过兵荒马乱,见多了别人的悲欢离合和喜怒哀乐,他那颗如同顽石一般的心渐渐被笼上一层寒冰。

冰冷、坚硬,万年不化。

游荡了无数个地方,只是突然觉得有点累了的他随手推开诡闻的大门,然后就这么在这个同他一样古怪的地方安了家。

见到那些妖怪他不是没动过心思,也想过融合,毕竟很久没有碰到合适的材料了,只是还没动手,就得到了一句警告一句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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