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忧心如焚。

但是,艾尼点点头,似乎完全明白了。他把怀表放回衣袋中,扭过头对着面前的班思小姐说:

“好吧!无论是真的还是假的,我立即就可以知道。你老老实实地留在这儿,别想搞什么名堂!”

艾尼手提着煤油灯站起身来。

煤油灯的油也许快要用完了,黑烟像一条弯弯曲曲的蛇一样盘旋上升。

罗宾赶紧藏到旁边的长沙发后面。

艾尼并没有发觉沙发这边有一个人,他经直走向钢琴。然后把钢琴盖子掀开,把右手伸到里面探摸。

忽然,他的手指触到了琴键,一阵“叮咚叮咚”的响声传来。

“原来放在这里,哦!真是让人猜测不出来!”

艾尼从琴键的下面摸出了一迭厚厚的大信封。

这是一种黄色的信封,和普通的信封并没有多大区别。

艾尼煞有介事地把这迭信封放进口袋之中,并不理睬四肢绵软、瘫倒在地上的班思小姐,绕过罗宾藏身的长沙发,头也不回地向外面走去。

罗宾耐下性子,仍然藏在沙发后面。虽然他完全可以从艾尼背后扑上去,把那些信封夺过去,再用桌子上的电话向警察局报信通知他们。

但是这样一来,自己悄悄地潜入坎克斯别墅的事,不就人尽皆知了吗?

“要是这样的话,那就坏了事了!一招不慎、全盘皆输,我最好是暂时不出面比较妥当。班思小姐和那个老佣人不久以后就会被人救起的,不必为她们担心。现在,我最要紧的事就是不知不觉地将艾尼手中的黄色信封夺到手中。”

罗宾盘算好之后,又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了大厅。

这时候,大门的另一边传来了发动汽车的声音。

罗宾返回了停放在石墙背后的藏汽车的地方。

他飞快地往布兰米街莫格焦兄弟居住的公寓奔去。

公寓的门外,已有一辆私人车停在那儿了,正是一辆1908年款型的勒若老爷车,已经很破了。

罗宾仰头向二楼看去,只见莫格焦兄弟的房子里面灯亮着。一定是艾尼这个傢伙正在翻阅从班思小姐那里搜查出来的那些神秘的黄信封。

罗宾打算等待艾尼入睡之后,再悄悄潜入房间里面。他在公寓楼外溜达了大概半个多小时,二楼上艾尼房间里的灯光终于无声地熄灭了。

但罗宾并不急于动手,他仍然在门外踱着步子,给艾尼足够的时间让他沉沉地进入梦乡之中。

过了大约20分钟,罗宾走到公寓大楼的入口处,按了按门铃。

“是谁呀!这么晚了……”

楼层的管理员无精打采地缩在屋子里面问道。

“我是莫格焦,实在抱歉得很!这么晚打扰你休息了!”

罗宾用手帕掩着嘴巴回答。

莫格焦兄弟住在这所公寓之中,时常是一个人先回家来,而另一个回家比较晚。关于这一点,楼层管理员已经习以为常了,毫不犹豫地按下了开门的钮,放罗宾进到公寓大楼里面来。

罗宾从敞开的自动门里走了进去,管理员连头都没有探出来。

爬上漆黑一团的楼梯,罗宾来到了莫格焦兄弟的房间门口,他又从身上掏出从哥士度的尸体上发现的钥匙,悄悄把门打开。

他先向前迈了一步,仔细听听动静。漆黑的室内异常静,幸运的是罗宾的行动并没有把艾尼惊醒。

罗宾在黑暗中摸索前行。因为不久前来过一次,所以房间里家俱摆设的位置还清晰地印在罗宾的脑海之中。

罗宾轻手轻脚地闪进事务室里,摸到了办公桌上放着的那支蜡烛以后,从自己衣袋中取出火柴盒。

罗宾一隻手举着蜡烛,一隻手将办公桌的抽屉打开。

只见抽屉里面放着些白纸和记事本,另外还有一迭信封。

这些信封都没有用过,但无论颜色和形状,却与艾尼绞尽脑汁从班思小姐那里夺来的信封一模一样。

罗宾又翻看了一遍,什么收穫也没有。他在旁边发现了一个檔案文件柜,于是伸手去拉那个抽屉。

他刚刚把抽屉打开一半,突然房间里铃声大作。

“坏了!抽屉里配备了防盗铃,我怎么这么粗心呢?”

罗宾对于自己的大意,感到一阵烦恼和懊悟。

但是,铃声片刻后停下来了,紧接着又再次响起。

“是电话!”

罗宾扭过头,发现桌上的电话正在鸣叫着。他马上掐断了蜡烛的烛芯,熄灭了烛光。如果是吹灭的话,房间里就会留下一股烟火味。罗宾真不愧是个阅历丰富、头脑灵活、反应迅速的老手。

他在黑暗之中,把打开一半的抽屉又推回原位。然后来到窗边,一闪身藏在了窗帘的后面。

门被推开了,被电话惊醒的艾尼,穿着皱皱巴巴的睡袍,拖着拖鞋,手提着煤油灯进了事务室。

“吵死了!这么晚了,谁还要打电话给我呢?”

他絮絮叨叨地把电话拿起来。

“餵……喂,餵!我是……你说什么……这是真的?”

在煤油灯光的照射之下,他脸上的肌肉抽搐着,浓密的鬍鬚不住地颤栗。他呆呆地坐在桌子上,一隻脚踩在椅子上。

“他……在路边的树下面……嗯……是巡逻的警察发现的……在什么地方?嗯……亚利萨达桥前的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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