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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茂看着林逊之将自己面前的杯子一点一点的倒满,心中也好似这逐渐被填满的酒杯,说不出的满足感。

着书流传后世,是徐茂毕生最大的愿望,现在就要实现了。

他觉得今夜的这十里飘香,酒味格外香浓。

「十里飘香酒,是越酿越醇了!」

「老师若是喜欢,学生下回再给您买些来。」

林逊之后面的这句话徐茂并没有听的很真切,他突然发现了更让他感兴趣的事物。

徐茂一把抓起青花瓷瓶,对着石桌上的烛火看了一会儿,又拿着瓶子疾步走到凉亭外面,对着月光仔细地瞧。

林逊之自是知晓徐茂的脾性,只是不知道这一个普通的瓶子,能有什么地方吸引了他?

他走到徐茂身边,「老师,这瓶子怎么了?」

「逊之!」徐茂将瓷瓶送到他眼前,指着上面写着的,酒的名字,「你看这字!!!」

林逊之看向老师手指的地方,只见那瓷瓶上写着的『十里飘香酒』,虽然只有少少的五个字而已,却依然能看出字体秀丽工整,笔锋却是铁画银钩暗含风骨,在这淡淡的银色月光的渲染下,脑海中忽然就勾勒出那人下笔时的样子。

不知怎么的,林逊之偏想起了酒铺里的那位小哥,见字如面。

第20章

「簪花小楷,逊之,这可真是漂亮的簪花小楷啊!这不是飘香酒铺的东家写的吧?」徐茂开心的鬍子都抖了起来,「我记得你上次拿的酒来,那上面的字很是普通啊。」

也难怪徐茂如此高兴。

他撰写的启蒙书就快要完成了,对于书的内容,徐茂是很有信心的,可关于书的誊写,他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更别说之后的刻板,印刷了。

启蒙书籍,字体非常重要,必须要工整,端正,整齐,一撇一捺都最好要写的如同拿把尺子量出来一般。因为那是给孩子们看的,是他们第一次接触到的文字,必须整齐,工整,才能让他们易于辨认,所以楷书是最适合的。

可问题是,徐茂自己擅长的是行楷,他的朋友,学生,包括林逊之都是在隶书或行楷方面颇有建树。

而且他们基本上都是写大字的,作为书籍的最佳字体,那非簪花小楷莫属了。

真正写的好的簪花小楷,要在写小字的时候,也能有有大字的那种舒展绰约,却又不失小字的紧凑严密。写大字靠的是臂力,小字最主要的就是腕力,再加上手一定要稳。一般来说,女子心细,手腕灵活,较为适合簪花小楷,徐茂也倾向于找个姑娘来做最后的誊写。可是本来识字的姑娘家就不多,字写的好的就更少了。

徐茂寻找了好久,都快要放弃了,本打算自己努力练习一下,再一笔一画地写回楷书。

可现在,真真是老天不负有心人吶!

终于让他找到了能将簪花小楷写的如此之好的人,他怎么能不高兴!

「逊之,你可知写这『十里飘香』之人是谁?」

林逊之也不清楚是谁写的。

『这世间万物,都不能尽得每一个人的欢喜…』

莫名的,下午在酒铺里时,那小哥认真的神情忽然浮现眼前。

林逊之不由自主地,便嘴角微微上扬。

徐茂看见林逊之笑了,以为他知道写字之人是谁,赶紧问道:「可是想到了?」

「……」林逊之看见徐茂如此期盼的看着自己,有些不好意思道:「没有,学生只是想到那酒铺里的小伙计,是个颇有意思的人。」

他直觉觉得是那个小伙计。却也不敢确定,「学生也不知是何人所写,」他顿了顿又道:「学生本当立刻前去相询,只是这两日都与同窗有约,待我事情一了,便亲去酒铺询问。」

徐茂一听林逊之明日去不了,非常遗憾道:「可惜我这两日也诸事颇多……」

「是谁写的字呀,真有如此好看?」

一道娇俏的声音突然自凉亭外面响起,打断了他们的对话。只见一位身段窈窕的姑娘,自花园中而来,正是徐茂的独生女儿,掌上明珠,徐筱雅。

「小雅,说了多少次,莫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讲话!姑娘家如此没有规矩,」徐茂状似严厉地训斥,「逊之在此,莫叫人家笑话你。」

徐筱雅亭亭玉立地走到两人面前,屈膝行礼之后,才俏皮道: 「就是知道林大哥来了,我才特意过来看看的,不然天这么凉了,谁愿意来小花园啊!」

说完,徐筱雅上前揽住徐茂的手臂,笑意盈盈地看着林逊之,「我说的对吗?林大哥?」

林逊之明年及冠,比徐筱雅年长五岁。徐茂知晓林逊之家里条件不好,经常会带他回家吃饭,一来二去的,便熟悉了,两人自幼几乎一起长大,情同手足,徐筱雅一直对他以哥哥相称,是以他们之间说起话来颇为随意。

「你呀,」徐茂抽出自己被她揽住的手臂,批评道:「马上就及笄了,还没有一点儿大姑娘的样子。」

「小雅本就是活泼的性子,太过拘着她反倒失了本性。」

「爹,林大哥说的对!对了,你们刚才在说谁的字呢?您那么激动,我老远就听见您的声音了!」

徐茂拿过瓶子递给她看,「你看看这簪花小楷,写的多好,自你幼时起,为父就让你好好写字,结果夏日你说太热,冬天说太冷,你说你若是肯听我的,认真练字,为父现在还需要四处找别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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