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隆十二、十三年,定守令久任例,以使守令得“从容展布”,“实能为地方兴起教化,劝课农桑,兴利祛弊”。[15]

这些终使得一时之内,政府之手,伸到一些从未插手过的地方,国家干预也达到一个空前的高度。如果说十八世纪在世界历史范围出现了一些“共时现象”,其中之一,就是政府权力的加强。而从斯科特所说“国家的视角”观察,[16]它们皆可视为典型例证,有助于我们把近几个世纪的历史贯穿起来。

* * *

[1] 崔纪籍隶蒲州,习见凿井灌田之利。据云遇旱年,小井仍可灌三四亩,大井灌十余亩。前康熙庚子、辛丑,晋省连续旱二年,无井州县流离载道,而蒲属五邑独完,即井力之明效大验也。陕省富平、蒲城亦藉此免荒。因此欲据秦、晋成效,思于陕西全省推广,赵慎畛:《榆巢杂识》上卷,中华书局,2001,页61。

[2] 干隆二年五月庚子谕,《高宗实录》卷42。

[3] 《郎潜纪闻》二笔卷13(页577)。

[4] 干隆二年六月己末谕,《高宗实录》卷44。

[5] 干隆二年七月癸卯谕,《高宗实录》卷47。

[6] 干隆二年十一月丁卯,《高宗实录》卷56。

[7] 干隆二年十一月,《高宗实录》卷57。

[8] 先是,干隆二年(十一月丁卯),滇抚张允随奏请奖励老农,拟有十条规则,以十得八九者为上农,即于其内选老成谨厚之人专司教导;又请定酒礼花红奖赏之例,经部议准通行,赵慎畛:《榆巢杂识》,页53。

[9] 干隆六年十一月,《高宗实录》卷155。

[10] 干隆八年六月壬申谕,《高宗实录》卷195,又见《清朝文献通考》卷4。

[11] 干隆九年五月庚子谕,《高宗实录》卷217。

[12] 干隆二年八月丁丑、八年闰四月丁卯,《高宗实录》卷49、卷190。

[13] 干隆九年二月癸丑、九月丁亥,《高宗实录》卷210、卷224。

[14] 干隆十年正月,《高宗实录》卷233。

[15] 干隆十二年四月丁丑、十三年十二月丙午,《高宗实录》卷289、卷331。

[16] 参见斯科特:《国家的视角》(中译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北京,2004。

9.国家视角,兴举各项建设

政府应否大幅度的插手劝农等社会经济事务,在古今历史上时有争议。如王夫之曾在《读<通鑑 >论》中说,“人则未有不自谋其生者也,上之谋之,不如其自谋;上为谋之,且驰其自谋之心而后生计日蹙”,因此“劝农”反而会导致“伤农”。自此以后,这种争议不断发生。

干隆五年十一月,署贵州布政使陈德荣奏请劝农诸事:一,水田宜劝修渠堰,一,山土宜广行垦闢,增种杂粮,一,树木宜多行栽种,一,蚕桑(山蚕)宜劝民兴举,一,劝民种棉织布,一,工本宜酌量借给。

刑部左侍郎张照即提出不同意见,说:臣前目睹黔省形势,觉与所提不合。如兴修水利一条,黔地古谚有之:“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黔省自平溪、清浪以下,无地非山,间有四山不相连接,旷而且平,若四五里,即建县治。若只一里半里,即是村镇,无隙可耕。若田则多在山上,何处可以开渠?然山田无水百谷亦生者,以常有雨。是不特无地可以修渠,亦无所用修渠也。又如添种杂粮,岂不甚利?但承平八十余年,岂至今尚不知种植?则其天时地利,必有异于他省者,虽加劝导,窃恐徒滋扰累。

张照的意见,与王夫之所批评的相当接近。大学士九卿虽不大同意他的意见,却也认为黔省无蚕桑木棉之利者,“似不尽由民愚妇惰”,而另有其具体原因。[1]

对此两议具奏,皇上不好断定孰是孰非,最明智的办法,无疑是征求当地官员意见。六年七月,继任署贵州总督张广泗復奏:黔省各属“未开之田,多因泉源远隔,无力疏引”。不仅有渠可开,而且开之有益。因请官为督劝,借工本开修水田。并报告说,自劝民养蚕(山蚕)以来,已经试有成效。[2]

七年六月,陈德荣又奏,贵阳(府)贵筑、开州、(遵义府)仁怀、(镇远府)施秉、(义兴府)普安、安南、(安顺府)镇宁、(都匀府)荔波、(平越府)余庆等府州县之各堡坪,皆可引水垦田,四五千亩不等。现亲履查勘,给本兴工。又今年饲养山蚕,亦已结茧。[3]

为什么一定需要官府劝农?农民难道自己不会种地?政府在这里又能起到什么难以替代的作用?

在争论发生地贵州,“耕种之外,别无利生之业”,即有条件也不知开发利用。干隆三年,陈玉dg来任遵义知府,就任后“日夕思所以利民”,因在巡历时发现当地多槲,即家乡“青、莱间树”,故想引进山蚕,“以富吾民”。“开先须人”,清代大多数地方官员出身乡间,对农业生产知识有较多的了解,由此才可能引入、发掘新的生产项目。长期实行的迴避本籍的流官制度,以及官员的任职期较短(新的规定亦不过三年五年),又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了一种地方官员的经常性的流动状况(如陈宏谋外任三十余年历十二省达二十一次),无虑也增加了生产知识的交流机会。“乡愚无知”,[4]对于许多地方来说,社会闭塞,信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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