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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追查得这么正确,为什么不针对旧军部方面进行侦查呢?既然认为“帝国银行事件”的真正凶犯与陆军卫生部门的人有直接关係,那末为什么还非要把矛头转向丝毫没有医学知识的平泽不可呢?一方面说凶犯下毒药时始终很沉着,使人产生的印象是他有过大举屠杀的经验,为什么还偏偏要断定这是对毒杀毫无经验的平泽干的呢?

事实上侦查工作本来是针对旧军部进行的。前面所提到的六月二十五日发出的侦查纲要上曾说:“此次完成了大力收缩侦查网的工作,已将一部分侦查方针酶移到新的方向。”就在同一天,国家警察(战后日本警察分两种,一种叫国家地方警察,其中在中失的叫国家警察(简称国警),在地方的叫地方警察(简称地警),均受国家公安委员会统辖,另一种叫自治体警察(简称自治警),受地方(如府县等)自治机构统辖,已于一九五四年取消。——译者注)总部长宫所发出的指示中也说:“经过细緻的打基础的阶段,侦查工作现已正式展开了。”刑事侦查壹第二〇四号的警视厅指示表明:“然而在这段时间内收缩侦查网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凶犯的方向。”从同一份侦查纲要中所写的“从旧军部方面具有以上经历的人中搜寻嫌疑犯”这一条也分明可以看出这里指的是什么。

这里再说一遍:这个侦查纲要做得很出色,它极其客观地把“帝国银行事件”凶犯的形象勾勒出来了。那末为什么非要把矛头指向与这个侦查纲要相距甚远的平泽贞通呢?

在侦查过程中,警视厅显然碰到了一面墙壁。

十四

侦查当局大概也没认定凶犯所用的毒药是单纯的氰酸化合物,更不曾像后来在公审庭上那样断定它为氰化钾。

对于在“帝国银行事件”上所使用过的毒药,侦查当局一定进行过各式各样的研究。他们一定想尽办法来查明如果不是氰化钾,那末它究竟是什么化合物。

侦查当局大概终于查明那与旧陆军研究所製造的丙酮合氢化氰颇为相似。这是战争期间军队在极端秘密的情况下研究、製造的,军用术语里叫作“硝酰”。据说这是神奈川县稻田登户第九技术研究所的田中上尉发明的。它跟“帝国银行事件”中所使用的毒药一样生效迟缓,但是没有任何根据来断定这种“硝酰”跟“帝国银行事件”中所使用的毒药是同一种东西,只能说它们非常相像而已。

再说,驻在中国东北的第七三一部队曾经在石井中将领导下研究过种种战略用的细菌。警视厅首先怀疑到“帝国银行事件”凶犯必是这些復员军人当中的一个,这也是很自然的事。

事实上,从侦查纲要中可以明显地看出这种方针已经推进到一定的程度。

“前面第壹部分第(5)项后段(指嫌疑最大的是对医疗、防疫、经管药品,以及这些方面的研究、试验等有经验者,尤其是自海外归来的人员和旧军部方面的研究员以及特务机关人员、宪兵等。——作者原注)已经提到,凶犯属于上述各范围的可能性极大,希望对这方面进行调查时格外仔细。截至目前为此,侦查经验证明上述大部分人如今都在医疗、防疫、药品系统的机构中任职,对这些人员进行侦查时尤需特加注意。本纲要后并附以总部所发现的上述人员中属于贵部管辖下的名单,请贵部逐一调查有无嫌疑。鑑于登记名单时多有遗漏,如贵部无嫌疑犯,请有关人等提出曾经属于同一部队的其他有过以上经历的同僚,调查后请与本厅联繫,将结果示知为荷。”

从这里可以看出,侦查工作已经相当明确地针对旧军部方面进行着,甚至连名单都附上了。指示中并且还说,可能仍有遗漏,请向列入名单上的人打听一下。

在这里值得注意的一个事实是:旧军部方面有过这种经历的人现在大部分都在医疗、防疫、药品方面的机构中任职。

当时,无论是第七三一部队的骨干还是第九技术研究所系统的成员,对细菌和毒药的知识都是极其丰富的。他们一復员,就在民间的医疗、防疫机构和药品系统的公司中任职,这也是极其自然的事。如今也一定还有不少人依然在药品公司担任技术性的职务。

但是问题在于:难道只有民间的药品公司收容了这些出色的技术员吗?决不是这样的。其中的百分之几早已由美军总司令部的公共卫生科悄悄地留用了。在这方面资格最老的是曾经在第七三一部队当过队长的石井四郞中将。

战争快结束时,石井中将很快地就回了国。战后一个时期他在新宿区若松町开旅馆,还遭到新闻记者的纠缠,后来他就踪迹不明了。

石井中将的第七三一部队的部下曾被苏联方面逮捕,作为战犯受审判。一九五〇年,审判记录日文版在莫斯科出版,书名是:《前日本陆军军人因准备和使用细菌武器被控案审判材料》(此书也有中文版,莫斯科外国文书籍出版局一九五〇年出版。——译者注)。

但是回到日本的石井中将系统的人们不但没有被美军作为战犯问罪,反而被美军总司令部留用。美国占领军为什么要利用他们?因为当时日本陆军里的细菌研究已取得显着的进展,无论是石井技术部队还是第九技术研究所都是这样,所以美国处心积虑想利用他们。

反过来也可以说,苏联方面所以把以梶冢隆二军医中将(停战时的第一〇〇部队最高领导)为首的军人当作战犯审判,是由于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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