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黎小麦和林肯给人留下的就是这种印象,目送两人在空姐的引领下来到头等舱入座,大家这份印象又加了一条:不止是家境宽裕了,这应该还是一对儿富二代。
关键他们的颜值还严重超标,虐待指数飙升。
然而事实上,“文静典雅”的黎小麦是有些心不在焉,和父母短暂的相聚之后再别离,忽然就有些恹恹的。
上次分别,她还是一个从未出过远门的追梦少女,怀揣着对理想学府和所喜爱专业的嚮往,满怀希翼,义无反顾地隻身一人来到首都,离家出走般的刺激中还夹杂着对自由的嚮往。
十足一个中二少女热血青年。
然而独立和自由这种东西,没有的时候特别渴望,真正拥有了以后也就如同空气一般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了。
何况她现在真的自由吗?
经历了半个学期在学业上的打击,自由的她,天天只能把时间花在自习室和图书馆,日子过得比高三的时候还要苦逼。
在父母身边,无论嬉笑怒骂都随心所欲,她可以当一个永远长不大的麦宝儿 。
离开了他们,她就是A大几千学子中一个普通的学渣,旁边还跟着个居心叵测的林坏水。
以后真的要和他夹缠不清了吗?
想到这里,黎小麦的心情比较复杂,林肯这厮惯会转移注意力,每次招惹了她之后,都能快速把她哄好,似乎身处什么境遇都能落于不败之地。
像现在,他脸上已经完全找不到昨天调戏她的神色,整个人就是“优秀”、“体贴”、“可靠”的代名词。
林肯经常出远门,对旅行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都有应对策略,和他同行,黎小麦享受了一把邢季礼都没享受到的贵宾级服务。
差点连空姐的活儿都抢了过去。
回想起当初在军营里,林少爷奴役她洗衣服的时光,黎小麦感觉恍如隔世,躺进宽大的座椅里,看着将毛毯抖落开给她盖上的林肯,直怀疑这人是不是内里换了芯了。
“说吧,”黎小麦动了动脖子,用下巴将毛毯的边压平“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喜欢我到不可自拔的?”
林肯闻言看了她一眼,还是那种关爱智障的目光。
黎小麦现在有点想挑事儿,藉机冲淡一下离愁别绪,继续道:“不是这个原因的话,我真的想不出来你为什么忽然对我这么好。”
林肯的反应是: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将原本就有些乱的头髮揉得更乱。
“我小时候养过一隻猫。”
就在黎小麦不奢望他再开口、裹着毛毯想眯一觉的时候,林肯忽然说道。
“然后呢?”黎小麦不怎么有诚意地搭腔,声音懒洋洋的。
“然后那隻猫死了。”
晕,这是什么狗屁倒灶的烂故事,黎小麦被他雷得困意都消散了不少。
“怎么死的?”黎小麦还是忍不住有些好奇。
“老死的。”林肯回答的很平静。
黎小麦:……
猫的寿命大概是十到十五年,小时候养的,现在老死了的确很正常。
“然后我就不养宠物了。”林肯淡淡地道。
所以呢?是先交代自己的童年心路历程,再解释自己如此变态的原因?黎小麦怀疑他是不是要改走忧郁青年路线了。
“我觉得你能吃能睡身体棒,肯定活得很久。”林肯连讲话的语气都没有变。
黎小麦照例是愣了一愣,才整理明白他前言后语的逻辑链。
一想明白她就炸毛了,一把掀开毛毯,扑向林肯的座位:“我掐死你个林坏水!你才是宠物呢,来,学个狗叫,不然小心你狗命!”
吃瓜群众:文静典雅?姿态从容?作秀虐狗的时候能不能不要那么快崩人设啊?!现在磕个CP容易嘛!
或许愤怒是所有情绪里的最高级别,能压倒性地冲淡其他,燃烧着熊熊怒火的黎小麦再也顾不上伤春悲秋,和林肯唇枪舌剑你来我往,两个小时一眨眼就过去了。
飞机落地,首都欢迎你。
迎接他们的,还有美丽的A大校园,以及校园里铺天盖地的......流言。
“听说了吗?咱们的风流会长秦戈终于翻车了!”
“他新女朋友谁,是不是物院大一那个?”
“应该说女朋友之一吧。”
“之一是之一,但绝对是最厉害的,人家以正宫娘娘自居呢!”
“图什么啊?秦会长也快毕业了,他建筑系的肯定要出国吧。”
“听说秦戈家里挺有钱的,咱们学校那么多交流的机会,没准儿能带她一起出去。”
“那也不至于这样吧!”
“最惨的是校花,被蒙在鼓里,最后还想那啥......你说那陆茹叶是不是个双啊?不然这是什么心理?”
“卧槽,我跟你讲,陆茹叶是我初中同学的高中同学,她在中学就很有名......”
一回到宿舍就被三个室友一脸凝重地指路吃瓜的黎小麦,在网上翻了半天,也没闹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所以秦会长劈腿被大家发现了?可是这和我有什么关係?”黎小麦迟疑地看着宿舍里的姐妹们,最后停留在王童脸上,污妖王一向言简意赅直击中心,这种事找她准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