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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民国之文豪 作者:决绝

「《丝乡》完结了。」穆琼把自己这几天写的总共四万字的稿子给了李总编。

「这么快?」李总编有些吃惊,他是盼着穆琼能把《丝乡》写的跟《流浪记》一样长的,结果……竟然这么快就完结了?「新书写什么,你有想法了吗?」

「已经有了。」穆琼道:「新书是以一个女子为主角的,名字叫《蜕变》。」

《蜕变》这本书的主角,是个出生农村的女子,名叫阿秀。

她从小命苦,因为是女子被父母苛待不喜,后来,为了凑钱让她的弟弟可以上学,她被父母卖给了大户人家做丫鬟。

因为她长得不错,年纪又合适,最终得以陪伴他们家的小姐。

小姐有机会读书认字,但并不喜欢,阿秀却非常喜欢。

她一直记得,她小的时候,他们村里最德高望重的周爷爷说过,想要改变命运,就要读书,书里什么都有。

她想要知道为什么自己生下来就低人一等,就一直努力读书,然而在小姐这里看到的《女戒》之类,一直告诉她,女人天生就低人一等。

而她并不认同。

后来,小姐出嫁了,嫁给了一个新派人士。

阿秀有很多离经叛道的念头,她家的小姐却是个非常传统的女子,她不会讨好人,学了一肚子的规矩,自然被丈夫不喜。

阿秀努力地让小姐做出改变,但小姐反过来训斥阿秀,疏远了阿秀,而阿秀,她则是有幸读了几本姑爷放在家中的书,有幸看了一些报纸,开拓了眼界。

可惜的是,她并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

她长得极为漂亮,又爱读书,这引来了小姐的忌惮,小姐怕她抢夺自己的丈夫,就把她嫁给了一个管事的儿子。

这本书,穆琼暂时就写到这里,阿秀的人生刚刚开始。

「你这书,一定有很多人喜欢,当然了,肯定也有很多人不喜欢。」李总编看了个开头就道,这书里的阿秀是非常讨人喜欢的,而她说的一些话,也让人深思。

比如,阿秀曾经劝自己的小姐读书,她觉得,读书肯定是有用的,要不然那些男人,不会千方百计地去读书。

又比如,阿秀觉得女人的价值绝不只是生儿子。若一个女人只知道生孩子,那跟母猪又有什么区别?

她甚至觉得,男人让女人裹脚,其实是想断了女人的双脚,让女人走不出家门。

「我知道。」穆琼道:「我也不要求人人都喜欢。」

穆琼的脾气,李总编早就知道,对穆琼的书,他也有所了解。

那些老古板再怎么骂,也拦不住穆琼的书受欢迎……这世道,已经在慢慢变了。

既如此,穆琼爱怎么写,就怎么写吧。

穆琼把《丝乡》的结局和新书的开头都留下了,离开的时候,拿走了自己的稿费。

赚了一笔钱,他还挺高兴的……穆琼拿着钱,先去买了一个瓜皮帽,一件立领的毛皮大衣穿戴好,又戴上一副墨镜,然后去了一家饭店吃饭。

他到饭店的时候才上午十点左右,店里没什么人,店主的儿子兼跑堂也就非常殷勤地在他身边转来转去。

穆琼拿出一元钱给他,让他帮自己去买几样吃食,再去绸缎铺拿一个包裹。

那店小二立刻就去了,没一会儿,就带回来穆琼要的东西。

从绸缎铺拿的包裹里,放的就是西林了……穆琼要了个篮子一起装上,出了饭店的大门,然后漫无目的地一通走,还一直在僻静的地方转悠。

没有人跟着他。

这年头窃听器之类的高科技手段是一概没有的,跟踪就只能真人上,而有人跟踪他的话,就算他在闹市区的时候发现不了,到了僻静的地方,肯定是能发现的。

现在什么都没发现,就说明没人跟着他。

说起来,他刚才那么做,也是过分小心了。

霍三少既然答应了不调查他,肯定不会多做什么,至于其他人,根本不会关注他。

穆琼把身上的衣服帽子除去拿在手上,然后去了江新春送他的那个宅子。

这宅子他收到之后,从未来看过。

他一开始是想找傅蕴安一起过来看的,结果碰上瘟疫太忙忘了……一直到现在,他都没跟傅蕴安说过这宅子的事情。

穆琼到了宅子门口,就看到门开着,他有些惊讶,往里走去。

这宅子是一栋两层高的小洋楼,地方不大但很漂亮,设计的极为精巧,而穆琼刚进去,就有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迎了上来。

「您就是穆先生吧?」那人见到穆琼,立刻就有些热情过头地点头哈腰。

若是穆琼刚重生的时候遇到这情况,肯定会不适应,不过这会儿他穿越过来已经很久,却早已习惯了。

路上的黄包车夫,别人家的佣人,铺子里的店小二……有太多的人在看到他的时候,会露出这样的谄媚模样了。

穆琼问了几句,就得知这中年男人,是这宅子里的管家。

江新春送他这个宅子的时候,还附送了一家子下人——眼前的中年男人是管家,他的妻子是厨娘,他的一双儿女,分别是男佣和女佣。

这一家子人,江新春已经给了他们一年的薪水了,而穆琼若是对他们满意,可以留下他们,若是不满意,则可以把人赶走。

他们是想要留下的,因而这会儿面对穆琼的时候,就显得过于谄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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