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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龙微微点头。

“看起来很傻,是吗?”

水龙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

慕斯又要了一杯伏特加,正准备喝,被水龙一把抢了过去。喝不了酒,她只能用手托着头借着酒力和水龙聊天,“小时候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但自从安德烈的那件事发生后,我才明白,那样的设定一点儿也不傻,人不可能毫无任何理由地去选择做一件事,不是吗?”

“人不可能毫无任何理由地去选择做一件事”?

回味慕斯这句话,水龙微微点头,努力笑了笑。他又看见了那间房间,那间挂着美丽风景油画,精緻的珐琅瓷花瓶中永远插着艷丽玫瑰的房间。

那个女人对着他微笑。

恶魔的笑容。

“人做一件事总是有理由的。”慕斯的话将他拉了回来。

看着慕斯,水龙头一次庆幸她在他身边,他不至于胡思乱想。“那位安德烈,就是你的理由?”

慕斯想了想,点点头。

安德烈那件事发生在十一年前,当时香港的各大报纸都报导了他的事情,但舆论后,什么都不剩。安德烈,曾经那么鲜活的安德烈,眼下不过是警方手中的一份案卷。

幸好,他还在她和粉仔的记忆中。

还在他父亲的心里。

“他死了吗?”水龙问得很小心。

慕斯却笑了,“没有,但是……”

也和死了无异。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失踪?”

慕斯点点头,抢过水龙拿走的那杯伏特加,一口饮下,又想要,水龙阻拦了酒保,替慕斯要了一杯果汁,“心情不好的时候会想要喝酒,但酒解不了愁。”

如若酒能解愁,他早已练就千杯不醉的本事。

“其实我从幼稚园起就很讨厌警察。”慕斯玩着伏特加的空杯子,“那个时候爹地已经是重案组的总督察,就是madam李和周sir很想得到的那个位置。爹地很忙,每天都见不到人。妈咪是护士,也很忙,家里只有我,那个时候,每天对着空荡荡的家,你就会想,如果他们……如果他们……”

如果爹地和妈咪都是最简单的公务员多好。

但相较妈咪,爹地才是几乎不存在的存在。

那个时候,她很讨厌警察。

幸好她很多朋友,最重要的一个是安德烈,一个是粉仔。安德烈住在她隔壁的漂亮男孩,因为是混血儿,安德烈有着东方人的黑髮,脸庞有些西化,眼睛是漂亮的湖蓝色。粉仔,又瘦又小又矮,看起来和常年吸粉的人没什么区别,所以叫他粉仔。

而他们俩个,叫她老慕。

他们同一所学校,年少的那个叛逆期,一起逃课,被抓后站得端端正正挨唇上长着鬍子的女教导主任的骂。一起飙车,如果出了事慕斯就打电话给爹地通知爹地领人,反正爹地那个时候已经成了警司。交警这点面子总会给的。

“每个人都有叛逆期。”水龙拿过慕斯手中的伏特加,一口饮下。

叛逆期……

他也曾有叛逆期。

微微抬头,不留神对上透着黄色灯光的壁灯。那光唤起了水龙那一日的记忆,他仿佛看见红木的拐杖朝着自己的额头狠狠打下。鲜血四溅,视线所及之处全是血,他的血。

忍不住,水龙伸手摸了摸被额发挡着的那块几乎看不见的伤疤,早已凝结的伤疤在这一刻似乎又隐隐作疼。耳边又听见那个病弱的声音。

“医者,仁也。”

医者,仁也。

慕斯还在说,水龙安静听着,品着酒。

“发生的那天没有粉仔,因为我们学校那长着鬍子,就像男人一样的教导主任去了粉仔的家说了最近的事情,粉仔的爸爸气得要死,将粉仔吊起来狠狠揍了一顿,说粉仔再和我和安德烈混就这辈子都别回来。

“没有粉仔,我和安德烈又去飙车,运气不好,又被抓了,又被爹地从局子里捞出来,爹地还没来得及骂,我又和他一起跑了。又一起去了大浪湾,又一起躺在软乎乎的沙滩上享受海风,看着大海吞噬夕阳。我忽然很想吃杨枝甘露,还只想吃铜锣湾那家店子的杨枝甘露。安德烈说他去买。

“然后……就想TVB那些无聊的电视剧一样。”

安德烈没有回来。

再也没有回来。

“是我把安德烈弄丢的……如果不是我吵着要吃杨枝甘露,还只肯吃铜锣湾那家的杨枝甘露……安德烈就不会丢。是我把他弄丢的。”

所以,她现在特别讨厌杨枝甘露。

这点水龙早已感觉到,初次见面那次慕斯明显讨厌杨枝甘露,却又喜欢做杨枝甘露必备的材料,芒果。那是她最喜欢的水果。

原来如此。

细听这件事,水龙并不认为慕斯犯了多大从的错误,但是,对失去了挚友的慕斯来说,她需要一个将错误抗在自己身上的理由。

“现在,安德烈不过是警方的一份案卷。”

活生生的人,成为了一份案卷。

“抱歉,我说这些事情,让你烦心了吗?”慕斯挣扎起身,酒气瀰漫,酒保送来果汁,水龙扶着慕斯的肩膀,帮着她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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