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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小二缩在酒缸旁边,看见有人不怕死的往前凑,小声开口劝:「客官!客官!您别掺和,快找个地儿躲起来吧!」

为了方便打探消息,沈曦近日做得都是男装打扮。

她自己本来的脸虽和谢希相差无几,但大概是她从小吸收的营养比较好,因此身高比谢希长得高些,大约能比谢希高五公分。

今日她脸上擦了黑粉,给自己描了剑眉,头戴纶巾,胸前也用裹胸部紧紧缠了两圈,瞧着倒真有几分雌雄莫辨。

前提是她不能开口说话。

即便她刻意压低声音,若是说的话多了,仍是会露出些微破绽。

她看了店小二一眼,没有吱声,没有停步,径直走到那两桌跟前。

方才说要打的别人祖宗都不认的络腮鬍大汉,一看沈曦这瘦瘦弱弱的身板,以为她是过来帮对面那伙人的,登时便横眉竖眼的嘲讽她:「怎么?小白脸想来找揍?」

沈曦脚步一顿。

小白脸?说她?啧,姑且将这话当作讚美吧。

至少从侧面说明,她今日这扮相还是挺像个男人的。嗯,还是个长得好看的男人。

「咳。」沈曦轻咳一声,拱手对络腮鬍大汉道:「兄台误会,在下只是与……」

说这她转头看向另一桌书生模样的男人,道:「与这位公子的意见相左,想与这位公子辩上一二。」

「哼!瞧你斯斯文文的模样,本公子还以为你是个聪明人,不想竟如此没脑子,与那五大三粗的一样恭维一介武夫!」

那书生原本被络腮鬍大汉的粗暴吓得腿软了,这会儿见有人出来搅浑水,语气再次不客气起来。

沈曦笑笑,面上表情似乎并不生气。

只压低声问:「 在下只想向公子请教,镇远侯「无能」的结论——公子是如何得出?」

那书生不屑道:「区区南夏小国,竟足足用了两年都不曾取胜,这不是无能是什么?」

沈曦:「依公子高见,何为胜?」

书生:「将南夏人打得落花流水,再不敢侵犯我大魏,勉强可称之为胜。但若要让我等心服口服称讚镇远侯,必是要将那南夏疆土收归于我大魏!」

「是!」

「没错!」

「李兄高见啊!」

「如此看来,这镇远侯也没传闻中那般厉害嘛……」

书生一番激愤人心的话落地,引得酒馆里外众人纷纷附和。一时间,仿佛众人也觉得没将南夏疆土收于大魏,便是镇远侯无能。

一旁的大汉听得急了眼,拎起旁边桌几上的茶壶便往地上砸去,茶壶「咣当」声发出清脆响声,酒馆里外众人顿时噤声,安静下来。

络腮鬍大汉看向沈曦:「小白脸,别给老子耍花样!若是让老子发现你与这帮酸腐书生是一伙的,老子今日定将你这张白脸打成黑脸!」

沈曦递给络腮鬍大汉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而后面向书生,不甚在意的轻笑一声:「公子所言在下倒是能理解一二。可我仍要大言不惭的说上一句——于今时今日的大魏而言,倘若真将南夏疆土收进魏国国土未必为胜!」

她这话一出,身后的络腮鬍子险些抑制不住自己的爆脾气,双拳紧握,青筋爆出,心道:若这小白脸再乱说一句,他便将他扔到大街上去!

沈曦隐隐感受到了身后的威胁。

她深吸口气,知道自己该进入正题了,否则今天怕是会将两方人马都得罪,那她可就真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依在下所知,近二十年来,北夷和大魏之间一直战事不断。

历时最久的一场战事,始于十七年前先镇远侯逝世之际,这场仗打了十四年之久,直到三年前才在如今镇远侯的带领之下打了胜仗,赢了北夷人三座城池,以及他们每年向我朝进贡金银、马匹、牛羊等物。」

络腮鬍大汉听到沈曦开始数镇远侯当年的功绩,握成拳头的双手鬆了松,心想:再给这小白脸一次机会。

而当沈曦话落,对面的年轻书生果然中计了,出声反驳:「你也道我朝跟北夷这场仗打了十四年。十四年,打仗乃是劳民伤财之举,说不定便是北夷国国库亏空、粮草短缺才让他钻了空子,打赢了北夷!」

沈曦闻言不禁被这书生的强盗逻辑气笑了。

冷声道:「公子读了这么多年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么?战争劳民伤财,难不成劳北夷的民、伤北夷的财?我大魏这十四年,又劳了多少民、伤了多少财?」

「公子无凭无据,仅凭一己偏见,便将前线十万将士用鲜血拼杀出来的胜利诋毁成『钻空子』!

如此信口雌黄,可对得起亡于战场之上的无数英灵?可对得起忍痛将『父、子、兄、弟』送往战场的魏国百姓?」

沈曦的质问声铿锵有力、慷慨激昂,待她话音落在,酒馆里外的风向瞬间又变了。

战乱时期,哪户百姓家中没个当兵的亲戚?书生轻轻巧巧一番话,便将自家亲人「拿命拼杀」出来的胜仗归于侥倖,这谁听得下去?

「我家堂伯在战场来让北夷人砍下来半条腿,这书生怎么帮北夷人说话?」一年轻男人道。

「就是啊,我弟弟去战场的时候还是个十二岁的小孩,在北边那地界待了十七年,回来的时候都二十九了,还断了条胳膊,连说亲都难,今年才刚娶上媳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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