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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都要在谷底继续烂下去。

人生至此,也确实是无趣。

江斩听到一声长长的叹息,融进深不见底的夜里。

这一路江斩都留有记号,只是为了搜寻队能够更快的找到他们。

他觉得再迟也迟不过这两**了,就是逐一把山头都给翻一遍,也该轮到他们脚底下的这一座了。

眼下最好的选择是停在原地,这个山洞不错,还挨着一跳小溪,鱼虾管够,树上的果子更是落了一地。

今天天气好,孔叙拿水擦了擦身子,江斩就倚在洞口看,他刚刚洗过,还**着上半身不愿意穿衣。

“你后背怎么有一道疤。”

“林彻叫人打的。”

这就叫江斩意外了,他以为只有罗霄有那种奇怪的癖好呢。

至于为什么打她江斩没问,是孔叙自己说的。

时间过去很久了,可她记得清楚,是十九岁哪年的冬天,临近除夕一个下着暴雪的夜晚。

燕京市很大,她找到林彻是费了大力气的。

那时候岁数小,不懂得天高地厚、人间疾苦,以为全世界都是要围着她转的。

孔叙又一次的跟他说自己不想卖了,张显玉欠你的钱,我慢慢还。

今晚的客人变态,掐我的脖子、咬我的**,我是在床上逃出来的。

女孩并不懂所谓的江湖规矩,那个时候她肆无忌惮,说这话时还不忘填补一句:“死变态!我踢他都是轻的!”

就是这一句,让林彻暴怒而起,他揪着孔叙的衣领把人拖到面前:“你打人家了?”

“是啊,我踢了他的老二。”

看林彻的反应孔叙就明白了大概,可那个时候她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更不懂得做人要圆滑一些,反而坦坦荡荡的说:“他欺负我。”

所以我打他都是轻的!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先穿袜子再穿鞋!先当孙子再当爷!

林彻刚来燕京时的那几年用行动把这句话给演了一遍又一遍。

他是从小人物爬上来的,孔叙十九岁的时候林彻还没在燕京站稳脚跟,他游走在筹光交错的名利场中,低眉顺眼的陪着笑脸。

他不确定孔叙得罪了什么人,但春上的招牌已经响了,来这里消费的客人非富即贵。

孔叙得罪得起,但他却不一定。

所以他给人请了回来,真得罪不起,那就当他林彻给人赔不是了,要只是一般富贵,也当做交朋友,卖对方一个面子。

毕竟春上有门槛,一般人还真进不来。

可惜啊,上天并不眷顾孔叙,她得罪了了不起的大人物,林彻带着孔叙一露面二话不说就是两个大巴掌扇了过来。

孔叙只感觉**呼啸而过的掌风,并没感觉到太疼,因为这两个巴掌,是打在了林彻脸上的。

打烂了他的嘴唇,嘴里面都是血沫。

可林彻舔了一下嘴角,没有要翻脸的意思,孔叙看着他低声下气的道了歉,手握住桌子上的一个摆件。

然后男人直起身,手握着的摆件挥向孔叙,她被他荡倒在地,额角翻起一块皮。

那是一个叫人难忘夜晚,最起码孔叙她不会忘记。

林彻没动手,叫了几个人往死打了她一顿,孔叙连滚带爬也没躲过去。

走的时候是林彻背着她,那个受伤的客人把他们喊停,孔叙听到林彻客气的说:“裘老板,孔叙她一身的血,会扫你兴致,您让她养几天,到时我会给她送回来,再好好的跟您道个歉。”

然后又过了一阵,孔叙遇见了罗霄,过了一段生不如死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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