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势刚处理完,简陋的救护车也赶了过来,前来的医生迅速把伤者送到了医院。

意外发生的突然,但好在有惊无险。

沈桑榆看着离开的救护车,希望那对夫妻会没事。

上辈子时,老师的父母也是死于车祸,当时车门来不及打开,火焰就将他的父母团团包围。

老师的父母是活活被烧死的。

沈桑榆轻声嘆口气,回过神的时候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忘记了。

她向四处看去,果然看见被自己丢在地上的铝饭盒不知道被哪个路过的人踹了一脚,现在撒了一地。

「在看什么?」闻倾川见沈桑榆四处张望像是在找什么东西,于是走了过来。

「我从和平大饭店带回来的菜全撒了,看来今晚咱们只能吃食堂了。」

沈桑榆听见闻倾川的声音回头看了一眼,语气非常无奈。

闻倾川这才看见远处撒落了一地的菜,心里同样肉疼。

可最终还是咬了咬牙:「下次我休息带你去吃。」

和平大饭店虽然有些贵,但沈桑榆想要的,他都会儘量满足。

沈桑榆可不知道闻倾川心里的想法,虽然心疼,但还是去门卫处借了扫帚去。

最终地是闻倾川扫的。

闻倾川的训练没结束,回去的路上只有沈桑榆,但晚上的时候闻倾川从食堂带了饭菜回来。

沈桑榆打开一看,竟然是和今天她打包回来的菜一模一样。

沈桑榆心情十分不错,说:「闻倾川,过几天我就要去市里上班了。」

闻倾川一顿,稍稍有些意外:「这么快?」

「嗯。」沈桑榆有些高兴,说了自己的工资。

上辈子她作为科研人员,工资没多少,但外快挺多,有时候一个专利就能有很不错的收入。

但这辈子不同,她身上有钱不假,但那都是闻倾川的,她总觉得那些钱在自己身上有些不真实,所以还是自己的钱揣起来踏实些。

闻倾川听到沈桑榆工资这么高,十分惊讶,但紧接着就是佩服。

小时候家里穷,没有读书的条件。

老家那边的父母让他出去找事做,可这个年代本就贫瘠,能找到工作的少之又少。

再加上年代动盪,他十六岁出远门讨了一年饭,最后才当上的兵。

这些年来,他过的艰苦,所以他比谁都知道有文化带来的好处。

就像现在,沈桑榆只需要坐在办公室里就可以翻译书本,不仅钱多还。

闻倾川越想越高兴,蹭的一下从椅子上站起身。

椅子被顶的发出嘎吱的声音,十分刺耳。闻倾川不管,他高兴道:「我去给你煎两个鸡蛋!」

沈桑榆:「……」

看在闻倾川这么高兴的份上,沈桑榆任由他去做了。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

沈桑榆上班前一天,闻倾川特地请了假带沈桑榆去医院拆线,顺便又做了一遍体检。

等医生确定以及肯定没事后,闻倾川这才鬆了口气。

第二天,沈桑榆坐上了军车,前往翻译社报导。

——

作者有话说:1.灭火器最早发明时间是在1816年。

2.救护车诞生于18世纪末,当时的救护车有黄色和白色,但是具体什么样子,作者查到的资料有些混淆,所以大家就当是白色的伏尔加汽车吧。

第16章 谣言

翻译社九点才上班,沈桑榆怕上班第一天迟到,于是早早就到了。

她来到翻译社的时候还没开门。

直到快九点时,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拿着一串钥匙开了门。

开门后注意到沈桑榆,上下打量了一眼,西装男人才问:「你是新人吧?」

沈桑榆没有像先前那样穿羊绒大衣,大衣穿着虽然好看,但在四九城的冬天却有些扛不住。

今天她穿了一件白色棉袄,下面是一件黑色打底和长裙。

这身衣服在一片灰扑扑的人群中也格外鲜艷,男人想不注意都难。

见沈桑榆点头,男人立马扬起笑容:「你好,我叫毛杰,是翻译社的社长,徐厂长是我叔,是他向我推荐你的。」

沈桑榆没想到老闆竟然这么年轻,看样子也不过三十五六的模样。

「但徐厂长说你是他朋友。」

毛杰愣了一下,随后哈哈大笑:「徐叔非要这么说也可以,我俩忘年交。」

毛杰十分健谈,沈桑榆这才知道那天徐卫国之所以不找毛杰翻译,是因为人家在外地赶不回来。

翻译社加上毛杰和她一共才四人,其余两人当时也因为在家翻译稿件没有来办公。

沈桑榆愣了一下:「还可以在家翻译啊?」

毛杰点头:「我的翻译社没有这么严格,毕竟其余两个员工家离得挺远的,一来一回多麻烦?只要规定时间内将翻译稿件交上来就行。」

沈桑榆心中大喜。

她想挣钱,想高考后搞科研。

可如果一边工作一边备考,哪怕她有把握,但也会很辛苦。

但如果能在家办公岂不是所有问题都解决了。

毛杰知道沈桑榆离翻译社也有些远:「我每天都会来上班,你要是选择在家翻译,只需要半个月过来一趟就好了……如果有事也没关係,托人给我带个口信。」

对于徐卫国推荐的人,毛杰十分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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