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随便走走也行,每次上学都是白天来,晚上的校园也别有一番景致,很有新鲜感。

宋茜茜:「陆总,你要走去哪里啊?」

「体育场啊,哪里都行啊,今天有星星。」

宋茜茜:「可别去体育场,那里好几对情侣在约会,你要去当电灯泡吗?不然和我去音乐社做客吧。」

礼堂在山下,音乐社就在山上。

山上的那栋楼是琴房,所以僻静。

说是山,不如说是大土堆更合适。从顶上走下来也不过几分钟的路。

音乐社节目在最后一个,还早着呢。

后台都没有那么多地方坐,所以这会儿他们还没下来。

许要皱了下眉:「去什么音乐社啊,走,陆挽我们去吃夜宵喝酒。」

宋茜茜瞪了许要一眼,循循善诱道:「走吧,那边可多乐器了,我教你吹口琴好不好?很快就上手。」

陆挽想了下,也行吧,她点了下头。

毕竟晚会彩排过好几次了,节目她都看过,不怎么感兴趣。

宋茜茜喜滋滋地在前面带路,许要虽然一脸不情愿,还是跟了上去。

山上的琴房隔音做得好,山下平时是听不到声音的。

这个时间甚至还有艺术生在练琴,可见努力的人很多。

音乐社在二楼最右边。

宋茜茜推门进去,里面的十几个人正在閒聊。

「大家快欢迎,我带了一个客人过来。」

办公室的众人抬头,看到陆挽,眼睛一瞬间都亮了。

「陆总你来了啊。」

「我才看完你今天表演的视频,真人就来了。」

「欢迎欢迎!」

排头的几个同学视线往后挪,看到跟上来的许要……又重新把关注点放在了陆挽身上。

「今天的骑士装太帅了,真想把你的造型半永久。」

「陆总这次月考有没有把握第一。」

许要:「……」

妈的,他是空气吗?

许要当然不是空气,音乐社还是有人欣赏这种小麦色肌肉男的。

只是聊着聊着,好几个同学询问,可不可以摸一摸他的胸肌。

许要:「……」

请让他当空气吧,怎么一个两个这么像哈利。

坐在最后面的陈念卿走过来,周围声音渐渐小了,最后变得很安静。

陈念卿看着陆挽问:「你是来听我拉大提琴的吗?」

陆挽:「啊,没有啊。」

她听人说过陈念卿练习的时候不喜欢别人打搅,所以通常是琴房外面站了一群男男女女,认真趴着墙根听。

她哪里这么大的面子。

陈念卿:「你说想让我用大提琴拉流行歌,沈淮麟的歌。」

陆挽:「随口一说罢了。」

陈念卿:「所以,现在不想听了吗?」

「啊?」陆挽有些意外,对方为什么这么问,她有点不懂了。

宋茜茜双手合十,不可置信道:「社长你要拉流行歌吗?我超级期待!」

说完又碰了下陆挽,「社长都准备好了,你难道不给面子听听吗?」

陆挽:「……好吧,不过可以吗?」

陈念卿低笑了声:「有什么不可以?」

众人:???

这是什么情况,一瞬间音乐社的人都心绪澎湃了。

有生之年系列。

陈念卿居然会用他那把天价的大提琴……拉流行歌?!

音乐社的人都穿着演出的正装,男生是统一的白衬衫,剪裁简单,没有任何花纹。

白衬衫有很多表现方式,比如白衬衫销售男、白衬衫服务生男、白衬衫托尼老师……

陈念卿气质清朗、身材挺拔、能把最简单的白衬衫穿清新禁慾,整个人看起来芝兰玉树。

仿佛和别人不是一个款。

他把大提琴从琴盒里拿了出来,坐在了椅子上,白皙修长的手指搭上弓。

所有人屏住呼吸。

许要皱了皱眉,虽然非常不满,不过却没有说话。

行星乐队好歹大红过,旋律一出来,大多数人都听出,这是乐队代表作之一《撕碎》。

这是首有些丧的歌,大提琴音域广阔,是最接近人声的乐器,能非常好地渲染悲伤的感情色彩。

这支曲子是流行歌改编的,不像陈念卿以前拉古典乐那么沉郁、不过依然磅礴。

迥异于他平时的风格,今天的琴声处理得温润如玉,更加注重抒情,细腻饱满。

灯光打在白色衬衫上,少年散发着一种迷人的优雅。

虽然气质禁慾,拉琴间隙抬眸的瞬间,仿佛能勾魂夺魄。

两个人视线相接,陆挽怔了下,疑惑对方在看自己吗?

下一秒她就释怀了,应该不是,他是在看整个观众区。

一曲结束后,好几秒过去整个房间还是非常安静。

许要深呼吸了口气,打破了平静:「还算不错哦。」

音乐社的人都惊住了。

只能说社长不愧是社长!这才几天就改编好曲子、还拉得这么好。

给大神献上膝盖。

整个房间的荷尔蒙有点过高,女生自然是心花怒放,这不用说,几个男生面面相觑,明白大家想法都一样后,稍微在心里鬆了口气。

真的要完蛋,刚才居然心动了,差点没把持住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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