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得出太初在过去十五年内建立起来的敌意在那一剎那完全融解了。
「是母亲吧。」太初温和地说。
「是,是。」她母亲略为镇定。
罗爵士过来说:「大家坐下慢慢谈谈。」
太初始终没有过去拥抱她的母亲。
她称母亲为「罗太太」。诚然,她不折不扣是罗太太,但自《红楼梦》贾宝玉之后,鲜有人称自己母亲为「太太」的,太初如此别出心裁,倒出乎我意料之外。
我活了这么大还第一次遭遇如此戏剧化的场合,不知如何,居然应付自如,想必是因为太初的缘故,而我同时也第一次发觉,太初有泰山崩于前而不动于色的本事。
我竟小觑了这小妞。
饭后我们喝茶閒谈。
罗太太说:「你们说太初很像我……」
太初忙说,「我哪敢像太太!」好傢伙,由「罗太太」简称变「太太」了,「一半也及不上。」
黄振华说:「我看是母亲不及女儿一半才真,你们看看,太初多么冷静智慧?才二十岁呢,你母亲一辈子都像一团云。」
「太太」也不分辩,好性子地笑。
我简直不相信我的眼睛,她是我岳母?她看上去直情不过如太初的大姐姐,她示意我走近长窗一角说话。
她轻轻跟我说:「你与太初明年就打算结婚了吧?」「是的。」
「我并不赞成女孩子早婚,」她极其温柔,「因为我本人早婚失败,有个戒心,但我相信你们会幸福。棠华,因为你是一个出色的男子,我不会相人,但我大哥振华对你击节称讚,他错不了。」她的语气是那么柔弱倚赖,我马上发觉了。
女人的温柔艺术在今时今日早已失传,略为迁就,咱们做男人已应感激上帝,时代女性衝锋陷阵的本事绝对比我们高超,她们与我们一般地硬绷绷,真刀真枪地上阵拼个你死我活,事实也不允。
我们这一代从来得不到这种享受,而在罗太太身上,我才明白一个女人,具有女人的韵味是多么可爱动人。
她忽然悲哀起来,「可是我有什么资格做太初的母亲呢?我有什么资格开口说话呢?我不配呢?」
我岳父把她形容成一个俗艷的、虚荣的、泼辣的女人,真是不实不尽。他与她是两个世界里的人,她应该得到目前的男人,一个全心全意、有能力有资格照顾她的男人。
我又不敢说岳父错,这整件事是一个悲剧。
「你会好好照顾太初吧?」她问。
「我会。」我略为犹疑,「但是我们不能长期留在香港。」
「我可不敢要求你们陪我,」她很忧郁,「但大哥说你最好留在香港。」
我点点头,我明白,以我的专业,跟着长袖善舞的黄振华,凭罗爵士的关係,若干年后,不难成为第二个黄振华。
我转头,发觉溥家敏正与太初在谈天,太初脸色慎重,因此可知谈话必有内容。
我忍不住问:「那个英俊的男人是谁?」
她答:「呵,那是溥家敏,我们家的老朋友,将来,我告诉你。」
黄太太走过来,问道:「很紧张吧,岳母见女婿。」她笑了。
「真不敢相信,女儿已可以结婚了。」罗太太感喟地答。
「你这一生,玫瑰,传奇过传奇,应该有人写篇小说,叫做玫瑰的传奇吧。」黄太大笑道。
「我还算玫瑰呢,」她说,「老太婆还顶着个这样的名字,死不要脸,太初才是攻瑰。」
但她仍然这么美丽,精緻尖削的下巴一点不肯变形,眼角的细纹不外是种风情,四十岁的人了,她是夏天那朵最后的深色的玫瑰,眼看要凋零了,花瓣中开出深黄的花蕊,她眼角多一颗闪动的眼泪痣。
那天回家,我不能成寐。
我与太初整夜坐在露台谈论她的母亲。
「她是那么美丽,」太初嘆息说,「美得超乎我想像,而且她已经四十岁了,你能否想像她二十岁或三十岁的样子?」
「我自然知道。」我说,「颠倒众生。」
「说得很对,」她说,「她那种恐怖的美丽,真是……一个人怎么会美到这种地步?本来我也以为舅母长得好,但比起她,简直不是那回事。呵,太超乎我想像力了,我整个人晕眩。」
「最令人吃不消的是她并不自觉她的美丽,呜呼,于是她的美又添增三成,你有没有发觉她走路都没有信心,彷徨无依,常被地毯角绊着?」
「有。」太初低下头来。
「你眼角原本那颗痣,跟你母亲的痣长得一模一样吧?」我问。
「我现在明白了,父亲让我到医院去把痣除掉,是不想看到我太像母亲。」太初摸摸眼角。
「你那可怜的父亲。」我说。
「今后叫我怎么安慰他呢,我再也不能帮着他憎恨罗太太。」
「那个叫溥家敏的人,他跟你说什么?」
「他说我长得像罗太太。」
「不止这么多吧。」
「他告诉我,罗太太抛下我不理的原因。」
「他是外人,他怎么知道?」
「因为罗太太为他的哥哥而放弃我。」
「他哥哥是谁?」
「去世了。」
「我没听懂。」
「很简单的故事:两夫妻闹婚变,因孩子的抚养权而僵持着,女方与一个患癌症的律师发生了感情,为了那剩余的三个月时光,她放弃女儿,离婚去跟那个垂死的人。」
「那女方是罗太太?」我震惊问,「男方是溥家敏的哥哥?」
「以前的罗太太。」太初点点头。
「呵,这么盪气迴肠?」我说,「现在还有这种故事?」
「是。父亲一直没告诉我。」太初说,「溥家敏告诉我,后来